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既有其优势也有其劣势,在文学作品改编上,有些编剧会尊重作者的意愿,将文学作品尽可能的以最原始的形态表现出来,同时也会有改编后的影视剧与原作相差很大的情况。
首先文学作品改编后的影视作品商业化太过严重,在影视剧中出现的商业化广告以及片中出现过多的广告宣传,造成影视剧的性质发生了一定的改变。一部剧成了宣传某一种产品的电视宣传片,并不能成为真正的影视剧,这是对观众以及对文学作品的一种不尊重。其次就是现在很多演员本身演技或者能力限制,造成很多人物的设定演出并不到位,使得原作中的人物在剧中显得呆板或者并没有原作中的那种情绪,同时还不能带动观众。
另外,在拍戏过程中很多演员会收到各种条条框框的束缚并不能发挥到位,或者将人物束缚在一个形象。最后是影视作品将文学作品改编的与原著相差十万八千里之远。很多影视剧改编者为了达到自己所想要的效果,无限制的进行改编,造成很多没有阅读过原著的人并不能正确的认识到原著作者的意图。
利:要改编的小说如果是很有名的话,会吸引这部小说爱好者的注意力,从而增加收视率,提高知名度。
弊:电影毕竟是电影不能完全表达出作者的想法,即使是改编的非常成功也不会有读小说的那种感觉,毕竟文字会让人有一定的想象空间,不过失败可想而知会被骂死,糟蹋作者的作品,例如改的很失败的《会有天使替我爱你》
可翻拍,但要注重表现技巧。
其实无所谓孰是孰非,影视文化的存在、发展和繁荣自有其深刻的历史和社会根由。她与古典名著一样,只是艺术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无高低优劣之分,而只有表现技巧之别。对于任何一种文化艺术,我们既不能过分宣扬,也不能过分压抑。我们只能理性客观地分析。
先说改编之得。
影视文化之所以能够得到广大民众的认同,是因为她能更好地带动人们的情绪,拨动人们的心弦。这种前所未有的视觉、听觉上的冲击让人无法不神往陶醉。
在一般人看来,80年代出品的电视剧《西游记》里六小龄童扮演的孙悟空那嫉恶如仇、爱憎分明、敢作敢当、机智勇敢、生性调皮的形象比字面上得来的要生动得多。因此,相对于古典名著的艰涩难懂,她更易为观众接受。
古典文学向来不是普通大众的盘中饭食,即使在古代,除了些摇头晃脑的儒者外,人们更喜欢口头说唱而不是直接与原作者进行心的交流。普天之下皆研究高深之文学,这本是我们无法也不必奢求的场景,而影视文化的出现让古典文化有了更大范围的推广。
大概没人会否认说唱艺术在我国古代四大名著等的产生、发展、传承、推广方面起到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相信影视这门“现代说唱艺术”对于古典文化在今日社会传承的作用呢?
影视作品一经产生即有其特别之思想。“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名著在改编过程中也无一例外地糅杂进了现代人的审美意识与价值理念,完成了对原著内容主旨的新的诠释。较之原著,改编后气息大异,与现代人同声相应,自然能够占据人们的心灵。
大多数作品能够坚持文化自觉,宣扬真、善、美,对于人们的精神文化建设和引导起到了应有的积极作用。1962年绍剧戏曲片《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引起毛泽东与郭沫若唱和,同年改编的影片《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以人妖矛盾为主体。
着力描绘孙悟空明辨真伪、嫉恶如仇的英雄形象以及他不为假象所惑、征服邪恶势力、护卫唐僧取经的艰难历程,同时也批评了唐僧人妖不分、认敌为友的错误。 这不能不说是对“西游记文化”的丰富发展。
影视文化在推广并且一定程度上丰富充实了古典文化的同时,其自身的艺术品位也得以提升。在俗气横溢的当今世界,此举虽尚无力挽狂澜之能,却有阻遏抵制之效。不敢想象这世界只剩下濛濛细雨中的言情、大漠飞沙中的武侠,俗了又俗的人物和情节,还有现在泛滥成灾的穿越题材的影视作品。
我不是否定当代人所创造的文明艺术,毕竟所谓的经典也不总是曾经,她也是某群“当代人”的产物。我只是否定这种趋附潮流、思想全无的毫无根本之作。幸运的是,还有人记得我们先人给我们留下的博大精深的财富,不管其出于什么样的动机,没忘掉总是好的。
改编之失
现在的影视文化创作量确实不少,由古典名著改编而来的也越来越多,然而总的趋势是浮于浅薄,仅仅满足于给观众以短暂的娱乐享受。少了内涵,极尽喧哗之势;低了品味,却作忸怩之语。甚至完全抹煞原著形貌,加以无厘头、恶搞、后现代之颠覆创作。
其实情节忠实于原著与否是次要的,我们允许做些无关大局的调整改动。但由于自身艺术形式的限制,影视作品难以完整体现原著的主旨和表达出深刻道理。
这另一方面也与观众在欣赏影视作品时所抱定的价值取向和态度有关,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仅供娱乐消遣用的。尤其是改编这些在时空上与我们有很大距离的古典名著,用现代动作和语言演绎出来总不是那个味儿。
而古典名著改编成现代影视作品所带来的最重要的缺失恐怕是整个社会层面上的。人民大众接受影视文化的同时,不自觉地疏远了古典文化,并产生出了一种影视文化就是全部的错误观念。这种缺失在现代青少年群体中体现得很明显。
类似“顶”“赞”“给力”“神马都是浮云”的词或句泛滥得实在令人作呕。网络上一人振臂、万人揭竿的大骂战也让人觉得当今社会除了言论自由外,大概无甚独立之人格与自由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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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翻拍也是一次创造,考验的是编导和演职人员的艺术造诣。从文字媒介到视觉媒介的转换本来就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若能还原出名著的风采、艺术魅力其难度不亚于一次创作。四大名著的翻拍已经做了一些很好的尝试,虽说难以尽如人意但跟随后鹊起的名著翻拍新潮相比,愈加显示出后继者的糜烂和无能。
比较而言,新版很难赶上老版最主要的原因是走了庸俗化的路子,以现代人庸俗化的口味来调和名著的情调,企图按照自己的口味来改造名著,而自身的艺术造诣又常常力不从心,对原著大加拆解,添油加醋已经蜕变成了一场名副其实的翻拍闹剧。
最先给人这一感觉的是新版西游记。旧版的西游记本来觉得就有很多的缺憾,但是看了新版之后才知道旧版原来是如此弥足珍贵。新版西游记不仅仅是粗制滥造,更有莫名其妙的编造,将唐僧写成了一个哲人,猪八戒写成了小丑,整场布景基本上是原地转圈只有角度的差别,仅此一项就足以看出其与旧版的差距。
阅读过原著的人尚有基本的判断力,而一些依赖电视剧的人却有可能被严重的误导。这就是低劣的翻拍给文学艺术带来的硬伤所在。反观近年来的艺术市场,市场化的诉求早已腐蚀了艺术创造的严肃性,从编导到演职人员都变成了赚钱的机器,艺术的戒律,审美的导向正在变得不可捉摸,过分市场化必然导致艺术的萎缩,创造能力的萎缩,而艺术涵养文化修养的缺失更是将艺术逼进了庸俗无聊的境地。
文学名著从不乏影视化改编,以英美文学为例,影视化改编次数最多的作品当属《简.爱》与《傲慢与偏见》。这些电影一定程度上还原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和主要人物,既满足了读者的阅读想象,又对名著在大众的普及和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当然,影视化改编是完全不能替代对文学作品的阅读的,毕竟前者要在2个小时的时间内将一部作品以较为完整的形式呈现出来,必将做出极大的取舍,如对人物和情节的删减,对人物心理刻画的省略,以及很多作者在文本中传达的较为深层的信息。一部好的文学作品,其主题绝非单一的,这也是为什么时隔几个世纪,读者和研究者依旧乐此不疲的原因。
《傲慢与偏见》以及奥斯丁所书写的世界里,她探讨的更多是长子继承制下,没有财产的中产阶级女性的婚姻选择。《傲慢与偏见》中曾借夏绿蒂.卢卡斯之口说出:“嫁人是受过良好教育却没有多少财产的女性唯一体面前出路。”在婚姻选择中,一方面人们受制于金钱,阶级和门第观念,另一方面对于爱情和性趣契合的追求,亦是女性们的理想。
此外,奥斯丁笔下的世界与当时英国所处的摄政时期紧密相连。较之被工业化的城市,贵族和乡绅将其理想图景建构于乡下,在乡下购买地产,享受和赞颂自然。伊丽莎白曾明确表示:“父亲憎恨伦敦。”卢卡斯爵士也认为经商有损自己的爵士身份。商人在当时并不被人看好,伊丽莎白的舅舅加德纳先生在伦敦经商,小说中提到:“一个靠商业为生,出入他自己杂货店的人居然会如此有教养和随和。”加德纳夫妇虽身处伦敦,但并不为贵族乡绅接纳,“他们生活在截然不同的地方,人际关系截然不同,很少社交。”有从事商业的亲戚甚至会对乡绅家庭女儿的婚姻产生不利的影响。
而文化信息是很难仅通过影视版本了解的,既需要对文本的细致研读,又离不开相关的社会文化背景支持。通过文本更好了解作者笔下的世界和作者所处的世界,文本阅读有其不可替代性。
《傲慢与偏见》改编中最有名的版本当属1995年BBC五集迷你剧以及2005年电影版本。前者是很小的时候看的,后者在不同的年龄阶段看过两次。
2005版每一帧都堪称油画一般,男女主角亦提供给人极致的视觉盛宴。而在这华丽的外表下,我总感觉缺那么点东西,很多人物过于单薄,没有读小说时所产生的悸动和让我思索的地方。
影版有几处将班纳特先生刻画的更有人情味。当玛丽在舞会上弹琴出丑后,班纳特先生接到了伊莉莎白的眼神暗示,把玛丽劝了下来。影版中,还增加了班纳特先生面对失望和伤心的玛丽,拥抱和安慰她的情节。
文学名著改编的电影 既有利,又有弊。
有利的方面在于 有些人不喜欢读原著,看小说 这样 原著改编成电影 方便读者的阅读 原著改编成电影 有利于在场景上 引起读者的注意 原著只是枯燥的 而电影则富有动态感
不利的方便在于 电影与原著相比 也会有相当大的差距 电影不能把原著的所有细节都表现的十分清楚 电影只是展示的原著的主要内容 并不能表现细节 电影的时间是有限的 所以与原著相比 一定会有很大的删节
这是我的观点 希望对您起到借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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