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影视改编的现状经费,文学作品影视改编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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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影视改编的现状经费,文学作品影视改编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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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下网络文学的影视改编现状(上)

随着互联网产业在中国如日中天、势不可挡的发展,网络和文化的联系也日渐密切,网络文学作为网络和文化交融的绝佳代表,当然不是形单影只的出现。文学改编的影视作品也开始把目光投到了网络文学的作品上,不管是处于文化价值还是商业价值的考量,近两年涌现出越来越多的网络文学作品所改编的影视作品出现在我们视野之中。文章试图联系一些改编作品和现象,来探讨当下文学改编影视作品的现状。

一、IP改编现象

何为IP(Intellectual Property),其原义为知识产权伴随着新媒体的崛起,文化IP已经成为了一种文化产品之间的连接融合。很多的网络文学就是文化IP,因为许多网络文学作品的粉丝量大,忠实度高,且多是年轻人愿意追随潮流去消费不同形式的网络文学的产品,所以许多的互联网公司看重其自带流量和高变现能力而乐于将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

从几年前的《甄嬛传》、《琅琊榜》都是叫好又叫座的成功改编案例,还有比如“鬼吹灯”系列,“盗墓笔记”系列等等市场反映良好的作品,说明了网络文学IP的大热趋势和未来光明的发展潜力。而除了上述的成功案列之外,也有不少失败的改编以及整个产业之中还有种种乱象也应该值得我们的注意。

二、成功的影视改编

此处准备以去年大热的成功改编案列《庆余年》作为例子,以小见大来解读成功改编的

种种原因以及我们能够获得的启示。

首先是在题材上,我国网络文学的题材大多都是以奇幻以及架空历史题材为主,常常加再以仙侠猎奇等元素,开头常常是以生活在现代的普通男性或女性遭受意外突然穿越到古代或者是架空世界之中,之所以会这样写是因为现代生活节奏快,生活压力大,网络文学作为一种应运而生的消遣读物,读者希望能够快速进入到情境之中,获得沉浸的阅读体验,所以常常是以穿越为开头;而奇幻和幻想题材则是因为我国民族的文化传统,对神话接受常常是仙侠世界,而不受历史的条件限制,可以大胆的虚构,比如科幻题材的创作门槛就相对较高,且受众的接受度不高,所以创作者们倾向于创作穿越奇幻的题材,《庆余年》就是一部穿越题材的奇幻作品,但是国家前几年就出台了政策限制穿越题材的影视作品,所以《庆余年》就巧妙的改编成了现代人创作了《庆余年》这部小说,而影视剧从第一人称的视角来看这部小说,可以说主创人员在改编上真的是独具匠心,也为后来的改编提供了经验,如何在不破坏原有结构的基础之上对穿越题材的网络文学作品进行影视改编。

如何看待文学作品翻拍成影视剧作

文学著作影视化是有其必然性的。

一,文字是沉寂的,影视是鲜活的,沉寂的文字藉由鲜活的影视展现在大众面前,很受大众青睐。

二,如今千金难买好剧本,对于影视生产商来说,“炒陈饭”便成了一个捷径。文学著作本来就是一本极好的影视脚本,既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又有社会影响力,很早就得到了读者的推崇。改编成影视作品后,很易有好的市场效益,可谓得名又得利。因此,文学著作影视化,便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

任何剧本的故事大纲都是至关重要的。但在浓缩一个可能已经被无数人阅读过的故事时,大纲是关键。

这看起来似乎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但是在你试着概述这个故事的过程中,你可能会在页面中发现更多的内容。不过,当完成故事的大纲之后,你就可以轻松的删减掉那些不那么重要的故事弧和次要的情节了。

在这个过程中,你可以用多种不同的方法来概括故事中最有影响力的部分。

创建节拍表。这将把故事归结为关键的情节动作。

分别勾勒出不同人物的弧线。

把你的大纲分成几个段落,以反映故事是如何展开的。这将有助于指出故事的结构,从而帮助你确定电影的结构。

浅析当下网络文学的影视改编现状(下)

而在内容上,本身原著小说的内容就可圈可点,就其名字就来源于原文出自《红楼梦》“第五回 游幻境指迷十二钗 饮仙醪曲演红楼梦 巧姐的曲子《留余庆》留余庆,留余庆,忽遇恩人,幸娘亲,幸娘亲,积得阴功。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可以看出作者猫腻本身就有比较深厚的文学功底,这也是这部作品能获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就是作为改编文本,其本身的质量就要过硬。而《芜湖广播电视报》评价《庆余年》的亮点至少有如下三方面:第一,电视剧拍出电影版质感;第二,老戏骨和青年演员相得益彰;第三,特效逼真,打斗刺激画面燃。平心而论,该剧整体节奏推进流畅,剧情颇为紧凑。特别是在画面等颇为考究的做法受到了观众的好评。再加上范闲现代思维的设定,让剧情里凸显了更多逗趣的“梗”。

三、影视改编的不足

虽然有许多的成功案列但也不能忽略当下改编中的不足之处,比如过于追求商业价值而招一些没有演技不切合人物形象的流量演员来饰演原著中的角色,或者是影视创作者没有尊重原著,胡乱改编,更有甚者,直接顶着原著IP的名字而影视作品却与原著完全无关,变成了“挂羊头卖狗肉”的活,比如2015年上映的《鬼吹灯之九层妖塔》虽然是顶着改编《鬼吹灯》的名字,人物也是沿用其主人公胡八一、王胖子等名字,但却是讲的完全不相干的故事:“鬼吹灯”原著是盗墓探险的类型,《九层妖塔》却是讲了一个外星怪物入侵地球的科幻故事,许多原著粉去影院看了之后都感觉受到了欺骗,而影片的故事老套,情节混乱,遭遇了口碑的“滑铁卢”。甚至电影上映后,小说原作者天下霸唱把电影导演陆川告到了法院,认为陆川侵犯了他的著作权,最后法院判决电影确实侵犯了其对小说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并且赔款。

最后,我们应当吸取失败改变的经验教训,在这个泛娱乐化的时代中,坚守自己的底线,对粗制滥造,流量圈钱的网络改编的影视作品予以坚决抵制和批评,不让资本过度消费粉丝,透支消费者的信任。要坚定正确的价值观和审美,相信未来的网络文学在改编成影视作品的路上会不断开拓创新,期待更多脍炙人口的作品会和我们见面。

关于文学作品改编的电视剧或者电影做详细分析

文学是由来已久的艺术形式,它有许许多多的内容,而影视作为一种新兴的艺术形式已经在人们生活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并且这两者的联系与未来的发展不容小觑。

当前,文学作品,不论古今中外,改编成影视作品已成了热潮,在不乏好作品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本文根据两者不同的艺术形式与特点作分析、讨论,并提出一些看法和观点。

文学作品改编成电影电视剧由来已久,无论东西方,在将优秀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艺术的过程中都不乏杰作。

本文围绕文学作品的改编问题展开分析,就影视艺术与文学作品的传播方式、电视作品与文学作品间的联系与异同等进行剖析,指出影视艺术与文学艺术在存在关联的同时各有特点,若将两者有机地结合,定会取得良好的效果. 在影视艺术出现之前,艺术似乎都是间接呈现给大家的,除了戏剧艺术。

因此,艺术的传播是相当缓慢的。

但是现在,电的发明和科技的日新月异,影视艺术的加入,大大改变了这种局面,自此,造型艺术如绘画建筑、雕塑、戏剧、戏曲等都因此而以各种形式互相结合,及时呈现在观众面前。

语言艺术也不例外,它也开始从虚无缥缈的世界中逐渐被带到了我们的真实世界中了。

艺术也因此体现出了一种多元化的局面。

可以说,今天各种艺术之间相融合的现象的出现是必然的。

当今时代,文学传播已不仅仅是在纸上阅读,同时我们也已经不满足单单文字带来的愉悦了,电影作品带给我们一波又一波的视觉冲击,电视则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

我们不得不承认,纯粹的文字阅读欣赏已经不再占主流地位,尽管近年来我们不断呼吁要重新培养阅读的好习惯,但文学要更好地得到传播与介绍,与影视结合似乎是最快最好的出路。

其实,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由来已久,从国外来讲,有由《飘》改编的《乱世佳人》,由《简·爱》改编的《简·爱》。

其他诸如《基督山伯爵》、《巴黎圣母院》、《小妇人》等,数不胜数,不论是世界名著还是畅销小说,好莱坞的制片人敏锐地看到了市场的需求量,而改编后的作品也通常比较成功,受到广泛的关注与欢迎。

我国的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也不少,如早期的《城南旧事》、《林家铺子》、《红岩》,稍后的《红楼梦》、《水浒传》,等等四大名著,以及近期的作家作品如《红粉》、《红高粱》、《长恨歌》、《笑傲江湖》、《射雕英雄传》等。

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的好处是,普及这些古典及现当代的作品,使老百姓通过这些媒介更好地了解作品,在享受审美娱乐的同时也学到知识,提升全民素养。

这一点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在早期都得到很好的体现。

应该说在最近,人们几乎是相当热切地盼望和期待文学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的,可以这样说,自从有了电影和电视这些媒介之后,首先提议将文学作品搬上荧幕以来,这股热潮经久不衰,从有这种形式开始以来,一直到现在,从来没有停息与消沉过。

就目前来看,无论是电视剧还是电影方面,在改编文学作品上,固然制作的严谨是必要的,但我认为还有一个相当关键的地方,就是编剧。

小说有四大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情,只要具备了这些条件,作家们可以发挥的空间很多很大,无论心理描写,抑或时空转换,只要入情入理、引人入胜,观众都愿意买帐。

但是,电影和电视剧是属于视觉的艺术,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画面,听到许多音响效果,但是,想象的空间是无限的,思维的跳跃不受任何限制,而拍摄需要的却是一个接一个画面的连接,有些在小说里可以用第三人称来叙述的,影视却很难向观众交代。

文学和影视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就已建立起十分密切的联系,但它们毕竟是有独立品格的两回事,小说中人物的语言可以写一整页,心理描写可以是一章甚至一本书,但是剧本要的是动作行为,语言要简洁、生活化。

这中间的转换就看编剧的功力了。

说到编剧,就要谈谈戏剧,我国的戏剧始于元代的杂剧,是说一段唱一段的,很多不容易表达的地方就用旁白的方式来解决,而西方的戏剧最初流行的则是三一律,限制就更大了,所以编剧们刚开始都是从戏剧开始的。

无论是中国的传统戏剧还是西方的戏剧理论,都不能像小说那样篇幅广阔、想象自由,那么,他们在进行影视改编时,就不得不受到限制,不是因为影视的属性与小说不同,就是本身他们的专业局限也决定了改编的难度和风险。

有的导演避免让作家将自己的小说改编成剧本,而是交给别人去改,原因一是作家对自己写的小说总是偏爱,难以取舍;二是在小说中要说的话都说完了,改编时很难有新的发挥。

而就别人来说,这篇小说只是一个模型,提供一些思维的素材,发挥自己的想象,想怎么添就怎么添,删起来也大刀阔斧,一点儿也不心痛。

再来谈谈电视作品与文学作品之间的联系及异同。

文学作品有许多的种类,在此以小说为例展开分析。

我国传统的小说是章回体的形式,其实说白了,就是变异地说故事,讲究布局,注重可听性,并且常在关键时刻收住,将玄机留到下一章再讲,所以章回小说更适合以说书的方式来体现。

与其说是读小说,不如说是听人说小说,所以故事性是有了。

这种传统的谋篇布局方法,固然条理清晰、脉络分明,但是手法单一、流于俗套。

如《三言二拍》、《封神演义》,等等。

但是这一类的小说,却很适合改编后搬上荧屏,因为在听说故事这一点上,章回小说和电视剧相同的属性。

电视剧是一项普及艺术,不论男女老少都可全民参与,而对于文化底蕴的要求并不高。

章回体小说的前身是说唱艺术,同时还有说书的成分在内,本身面向的就是各个阶层的群众,更多的是平民,非文人阶层,即使后期发展,文人参与创作,在最初,小说也是不入流的文学形式。

到今天,文学形式虽不断变更,它却恰恰是最受欢迎、最容易普及和传播的方式,这在本质上与电视艺术不谋而和、殊途同归。

(中国古典小说采用说书场“说—听”的传播方式,适应听众的欣赏趣味而建立起一套特殊的叙事格局,那就是古典小说中贯穿始终的说书人的腔调,拟想中的“说—听”的欣赏格局,以及于此相应的一系列叙事规则……种种叙事格局直接影响于电视剧叙事,构成电视剧叙事在叙事角度,叙事时间和叙事结构方面与传统小说之间清晰而又多样的审美传承关系。

①)也因为这样,我国的古典小说改编成电视作品,相对来说是比较成功的,例如上文提到的《封神演义》、《三言二拍》、《三国演义》、《水浒传》等,故事性强,情节连贯,条理清晰,脉络分明。

所以当这些改编作品一搬上荧屏,就受到广泛的欢迎和好评。

这些都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现象了,后期的观众已经不能仅仅满足于这种比较简单直观的审美了,而编剧和制片人也敏锐地注意到了,所以改编的方向开始转换。

小说的电视剧改编研究是我国电视剧发展过程中研究比较多的一个重要课题。

论文作者能够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进行研究,有效地提高了本课题的研究深度,并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对小说的电视剧改编具有一定的价值,充分体现作者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艺术分为语言艺术、造型艺术、综合艺术,其中综合艺术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戏曲,以及二十世纪新兴的电影与电视艺术。

那么文学当然是属于语言艺术的范畴。

它是通过文字来塑造一系列的形象,传达给读者审美享受的,故而带有更多的想象性。

文学是很奇妙的艺术,读者通过阅读,借助貌似枯燥的文字,得到意想不到的艺术享受。

在这个世界里,思维是可以任意遨游的,换言之,这是一个乌托邦,审美的乌托邦。

文学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因为相比较,其他的艺术,都是由艺术家完成创作后呈现在观众面前,具有自身的存在性,观众只能根据这一艺术现象来进行审美享受及审美评价。

但是文学则不然,首先,作家在创造作品后,通过文字传达给读者,属于一度创作,因为他的作品仅仅是一个个文字,并非具体的形象,然后读者在阅读中理解文字及作家所传达的信息,这些书中描述的人物形象才慢慢在脑海中出现,因此文学是需要读者的二度创作的。

读者虽由人组成,但是文学的读者并非一般的人就能担任,是需要具备一定的鉴赏能力的人群组成的,这就是文字的魅力,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文学的特殊性造就了它的独特魅力,同样的作品,在不同的读者读来,由于文化背景、人生经验的差异,从而就有了不同的看法和观点。

如《红楼梦》只有一部,曹雪芹呕心沥血也只造就了一个林黛玉,一个贾宝玉,但是每个读者心里却各有自己的林妹妹和宝哥哥。

其实越是间接的表现形式,越能给人带来无穷的想象空间,就造型艺术而言,好的绘画作品固然巧夺天工,但是,它所画的是马就是马,虎就是虎,不论观赏者是什么样的文化背景和欣赏水平,他们所看到的都毫无例外的是同一事物。

戏剧的形象就更不用说了,但是文学艺术则截然不同。

所有的形象都是通过语言来描述的,所以一切都在读者的意象中展开并完成。

这是我对语言艺术的一些理解。

再来说说影视艺术,这是一门新兴产业,起源于十九世纪,但真正的发展是在二十世纪。

我们先来看看电影,电影的起源于1895年的法国,随后传到美国,在好莱坞这片土地上得到最大的发展和传播,在二十世纪达到一个高峰。

中国电影始于1905年,也在四五十年代达到一个高峰。

电影艺术的表现形式是用长镜头和蒙太奇手法,它是用镜头来说话的,因此更多地讲究视觉上的效果,尤其是早期的默片时代。

电影的发明给人类文明一个全新的冲击,我们也因此而进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审美时代。

电视艺术则更晚一些,应该说是目前所有的门类中的“小字辈”了,在我国大概开始于二十世纪中期(1958年)。

最早的形式类似于短剧,也有电视小说等。

电视与电影的表现上有相近之处,但又各有不同,电视是小屏幕、大范围普及的传播,它应该说是更侧重于听觉上的效果,更大众性、广泛性。

而观看电影需要一定的场所与设备,对现场的要求更多些,相比之下,电视则不然,它几乎是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的。

所以,接下来要讨论的影视与文学关系,也有不同的观点和角度。

作者运用符号学、叙事学、接受美学、阐释学以及中国古典文论资源,将理论阐释与个案分析相结合,对小说的电视剧改编从一个新的理论视角展开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富有个性的理论见解。

现在,侦探推理小说、惊悚悬念小说、都市财经小说都一一地推出展现给了观众,这中间就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观众的审美能力与欣赏水平已经不断地提高,再沿用以往的叙述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了;二是新型的小说形式其实并非专为拍摄成电视剧而撰写,它们更适合的是案头和枕边阅读,叙述方式不再按照常理出牌,多有倒叙、插叙、时空转换,甚至还有意识流、内心独白、旁白叙述等多种现代描述手法,而这些恰恰是不适合也不容易用电视手法呈现的。

因为当用比较传统和直观的摄像手法来展现作品时,在最起初是能够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的,但是人的视觉享受要求是无止境的,并且接触得越多,审美的能力也就不断地得到提高,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小看观众的欣赏水平和能力。

在这一点上文学就体现了它的优越性,因为文字的想象是无边的,也许是早就读过的作品,但是仍然可以再次阅读,并且同样也能得到审美享受。

而电视剧的视觉是固定了的,当然故事情节的曲折生动也可以吸引人,但是视觉的限制很快就让人感觉到不满足,这一点也是由于人的视野是如此的广泛而不受限制决定的。

②“电影和电视的表现形式和小说根本不同,很难拿来比较。

电视的篇幅长,较易发挥;电影则受到更大限制。

再者,阅读小说有一个作者和读者共同使人物形象化的过程,许多人读同一部小说,脑中所出现的男女主角却未必相同,因为在书中的文字之外,又加入了读者自己的经历、个性、情感和喜憎。

你会在心中把书中的男女主角和自己的情人融而为一,而别人的情人肯定和你的不同。

电影和电视却把人物的形象固定了,观众没有自由想象的余地”。

而我国的电视艺术又正处于一个初始阶段,那么这种相对直接简单的摄像画面,久而久之就显得呆板和无趣了。

当然,制片人也注意到了,选用了新型现代的文学作品来改编,而这种现象就更加明显了。

举例来讲,最近内地非常热门的金庸武侠小说的改编,从最初的《笑傲江湖》,几乎是全民运动,不论报刊杂志还是网络媒体,抑或大街小巷的茶余饭后,都相当热切地关注着。

因为金庸小说几乎已经遍布所有有华人的地方,小说包含的东西相当广,地域上,东至桃花岛,南到岭南,西至大理云南,北到 *** ,甚至还有北极风光;文化信息上,更是涉及医学、饮食、琴棋书画、岐黄之术、十八般武艺,读者在阅读的时候,能得到很大的满足,可以说人在家中坐,思绪却在不受限制的时空中遨游。

这样的作品,现在终于得到国内正统文化的认同,并将要搬上荧屏,可以想象,观众的期待值是非常高的,当时最显著的体现就是网络上网友们如浪潮般的一波又一波地掀起讨论,提议角色的人选。

但是当这部作品千呼万唤始出来时,大多数人都感到失望和不满足,小说中细腻的人物内心描写没能展现,主角的人物形象气质严重不符,挑剔的网友们甚至细致到对服饰、配音、场景布置都一一点评,提出的问题专业而犀利,让那些专业的电视工作者都感到很难逃避。

的确,我们已经进入了网络时代,信息的传达是如此快捷,所有的反馈都可以在第一时间里看到,而就在这时,我们才突然发现,我们的观众已经相当成熟了,我们一直反复提倡和要求提高全民素质,已不知不觉中在完成了,而电视工作者们低估了观众的欣赏水平。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电视艺术的水平已经不够先进,我们现在需要担忧的不是提升全民素养,而是电视工作者的专业水平与文化修养了。

但是目前主要的根源就在于此,尽管一系列的金庸小说改编已成鸡肋,观众也已对此几乎完全放弃,但是一部又一部的作品仍在推出,最近重拍的《红楼梦》又掀起热潮,人们纷纷质疑,它能超越87版的经典吗?为什么会这样?难道单单是因为文学作品改编太多,观众欣赏水平提高,眼光也挑剔了?我觉得不尽然,更主要的问题是电视艺术发展到今天,已经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许多弊端,大家忽然都发现,这是一个成名与获得名誉的好路径。

当年的六年出一部《西游记》,三年成就一部《红楼梦》,如今已不复存在了,更多的是几个月的速成品,临时组就的演职员班底,粗制滥造的后期制作。

俗语说得好,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你若想把观众当傻子,最后倒霉的可是你自己。

其实从改编作品上已经可见文化现状的一斑了,现在看似繁荣、人才辈出,各种题材不断涌现,不论是在影视界还是文学界,其实质都是一片浮华与喧嚣,炒作,跟风,什么都有,独独缺的就是沉淀与积累,就艺术而言,不论什么形式,要出好的作品,没有人生的经验与积累,没有反复的推敲与斟酌,怎么可能铸就出传世之作?但是现在,快餐文化、垃圾制作……充斥我们的周围,使我们不得不对电视剧的前途感到担忧,而这种现象又是全社会存在的,要改变,谈何容易。

但至少,我们已经知道它的根源,各个阶层也在不断地呼吁改善电视艺术团体素质。

其实电视这种新兴艺术,从最初的萌芽到蓬勃发展,中间不可能不出现问题和偏差,重要的是,能够发现、自省,并不断完善改进。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螺旋型的,所以电视艺术也不例外,重要的是在这个浮华的貌似 *** 的实则低回的阶段,能不断总结,发现问题,并改进,接下来的必将是真正的春天。

要解决根本的问题,就要强化电视工作队伍,加大力度肃清不良因素,完善各种制度。

对这支队伍进行高标准要求,提出必要的限制。

文学与影视、戏剧是不同的艺术形式——如何转换,成为再创作者不得不面对的困难。

“张洁老师的《世界上最疼我的人去了》,在书店里被放在‘散文’书架上。

我如何不让这部作品里的力度与情感散落,又让它适合电影的表现形式,是比较艰难的创作。”青年导演马俪文结合自身的创作经历说,“往往与原作贴得比较近的,创作上会比较成功,因为原作已经在一个水准之上。”“小说有的部分情节弱,而电视剧主要靠情节,这就需要改编时填充情节。”导演田沁鑫说,“小说用描写来展示人物心理,而电视剧就得改成用对白或情节展示人物内心;小说用10页来展示环境,电视剧用一个一分钟的镜头就把这些交代清楚了。

处理好两种形式间的关系,是改编中的主要工作。”

文学艺术本是同根同源,莫道是他的繁荣与普及,夺走了我的读者;也莫说是我的艺术质地优越于他的大众性而轻睨他人——不如彼此滋养,成为彼此新的翅膀与能量;不如彼此开掘,滋养同根之树,结出更多更有营养的果实,这是双赢或多赢的合作。

“影视或戏剧可以说是小说的广告,无论是影视的版权,还是小说自身发行量的提高,都提高作者和出版社的经济效益。

同时,在提倡原创性的今天,跨越不同艺术门类的创作,将有助于新元素的诞生。”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电视毕竟是一种普及的娱乐传播工具,它的传播属性可能更强些,那么在艺术性上面就难免存在限制,摄影手法处理也好,音效画质上更是局限,这一点与电影是没办法比较的,因为这两者的属性不同。

所以,有些文学作品适合改编成电视剧,如《水浒传》、《三国演义》,有些则非常不容易。

尽管当前电影市场不够景气,大众反映票价过高,也有更多的人选择在家看电视,但是电影的魅力始终是独特而又常存的。

有人认为,文学和影视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千万不要根据一本书去看一部影片,反之亦然,阅读是不可替代的,文学有可能凭影视扩大影响,但它要冒被扭曲的风险,想品原汁原味,还要读原作,影视只是严肃文学的通俗读本。

让我们来看看作家们对此的看法:“我的原作与剧本改编有很大的分歧,他们改得太匆忙,没有和我认真磋商。

当然改编可以丰富原有的情节,但要看是否符合原著精神。

我的原著精神是对人间真爱的颂扬,相当于‘正剧’,那是作者确立和倡扬的东西,而剧本却改成了悲剧。

悲剧是揭露和撕碎,是失望和破灭。

剧本与原小说完全不同,造成了与目前大多数影视作品的重复和趋同。”⑤好看好读好懂的作品,自然会成为影视改编的热点,但也有许多优秀作品,确实无法改编为影视,即使改了也很难成功。

确实,改编得好不是作家的成绩,改编得不好责任也不在作家,影视其实是对作品用一种解读代替、抹杀千万种不同的解读,从这种意义上讲,文学是活的,影视却是死的。

从一部文学作品到一部影视作品,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其中的方方面面,比如节奏、结构、情调、冲突……也都是改编的重要部分。

每一部具体的作品,可能面临的问题完全不同,有的小说故事冲突强烈、人物精彩、曲折跌宕,也有的小说充斥着情绪、描写,和不知所云的回忆。

其中的诀窍和解决的方法,并非只有所谓单一的解决方法。

文学作品改编为影视,对作家来说应是一件大好事。

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亿万人在看由你的作品演绎成的电影、电视,这与几千、几万读者读你的书,那种影响是无法相比的,作家和导演联姻,小说和影视结缘,会大大促进文学创作。

两者若是相辅相成,必然能相得益彰,共同成就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