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影视作品的翻拍,其实也是一个比较困难的选择,因为如果完全尊重原著的话,就会被观众认为是一种没有创新的做法。
但是如果说大胆创新的话,有可能会带来创新不当的后果,朋友可能造成收视率不高的状况,但是,如果创新的程度比较大的可能被判为不尊重传统文化,不尊重历史事实,所以说这是一个两难的抉择。
当然,对于影视作品的翻拍其实还是要更多的尊重传统文化,这样子才能更好地尊重历史的精髓,把握时代的发展脉搏,另外,影视作品的翻拍也是需要进行一定的创新,当然,这个创新也是需要适度的,不能过度创新,在不能动的基础上进行稍微的改动,那就是需要改正,在传统文化中不好的地方,因为你是翻拍的,主要目的是达到传统文化的发扬和传承,是需要选择性的展现传统文化的魅力。
所以说,在翻拍传统文化故事的时候,要尽可能地贴切传统文化的发展,同时进行合理的改动创新,这样才能更好的收到一个好的效果,只有在不断发展和传承传统文化的时候,才能更好地得到大众的满意度,同时切记要注意的是,一定不要过于偏离传统文化的发展方向,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偏离方向就是对于历史的亵渎,是一种自杀式的行为,对于影视的发展,也不会带来很好的效果。
我觉得应该从两方面来说,原著如果和影视编剧为同一人,自然会和导演的意思达成一致,追求最佳效果,不管观众反响如何,他们达到了一致的统一,自然,收视不会低的离谱,其作品不出意外也会更倾向于于原著。
另一方面,编剧不是原著本人的话,就要看这个编剧的魄力,剧本的好与坏最后也会归于这个人,最后观众的评价也会更针对于剧本,这就更考验一个编剧的能力和胆量。
不管怎么样,毕竟我们看的是影视作品,只要绝大多数观众说好,那就是编的好,或改得好,但是随便戏说肯定是不行的。
应该尊重原著,不可以随意发挥,但可以根据影视作品的特点和剧情需要在原著基础上进行延伸和拓展
文学作品改编为影视作品的基本原则是尊重原著,就是可以适当改编剧情或人物,但是主题思想以及表达的情感应该与原著保持一致。文学作品,指散文或诗歌或小说或戏剧等形式的作品,尤指形式或表达优美并表现具有永久或普遍兴趣的作品。文学作品的基本特点是用形象反映社会生活。
改编作品因为是“创作出”的“新作品”,所以我国著作权法给予了比较完整的著作权,编辑作品中的词典、教材等常常具有这种改编的性质。如果改编、改写、编写得很成功,就很有资格得到创作了有独创性新作品的待遇。
扩展资料
改编的具体形式:
1、原汁原味:忠于原著的故事框架和人物设定,力求把人物内涵忠实的表现出来。
2、局部改编:分为节选、取意、复合。节选就是在原著中选择一部分改编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取意就是保持原著的主题内涵,而在细节上与原著不同。复合则是几个内容不同的但内涵相同的故事进行改编,成为一个新的完整的故事。
3、颠覆:挑战传统原著的主题内涵,故事框架,人物设定。从根本上解构原著主题,表达一种叛逆的个性,起到讽刺一类的作用,使人耳目一新。
首先解释翻拍:翻拍
指原先已经
表现文
作品
影视作品
电影电视剧等
现再拍同题材
影视作品
要辩论
辩题
我
必须先理解
甚要翻拍
其实
外乎两种情况
种
文
作品本身写
再
改编翻拍
需要
第二
原
影视作品拍
市场
经济
需求
归根
底
其实
条
要看
市场
要求
角度
发
改编文
作品、更娱乐、更创新
厚非
比
西游记
改变
《
圣娶亲》
三
演义
拍
《赤壁》
些
认
翻拍
尊重历史
其实
看看
西游记、三
演义
原先
本
说
已
歪曲
呢
要说歪曲
本身反应
歪曲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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