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美文摘抄(通用24篇)
爱情,有时候,是一件令人沉沦的事情, 所谓理智和决心,不过是可笑的自我安慰的说话。爱情从来都是令人渴望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爱情美文摘抄,一起来看看吧!
爱,人的天性;爱,社会的力量;爱,生命的源泉。没有爱,人如走兽;没有爱,社会一团黑暗;没有爱,人间一片荒凉。爱从亘古时代一直延续到了今天乃至永远,他流淌在你我的心间,流淌在每个人的血液里。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是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那么忘记了。
爱是最复杂的情感,但是也可能最单纯;爱是恒久的忍耐,但也可能容不下一粒尘沙。爱起于自私而终于牺牲;起于爱自己,而终于爱他人……爱大约开始总是冲动炽热的,愈久变得愈含蓄,所以有人形容爱像酒,经历的时间越长愈醇美,当然酒也可能变成醋,那是最糟糕不过的,因为"爱"的近邻就是“恨”。
常常想起曾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日子。开心、快乐、幸福、失落、伤心、痛苦的所有日子。很想你,很想你你知道么,有个人时时想念着你,惦记你,你含笑的眼睛,象星光闪闪,缀在我的心幕上,夜夜亮晶晶。
当爱情来临,当然也是快乐的。但是,这种快乐是要付出的,也要学习去接受失望,伤痛和离别。从此,人生不再纯粹。
我们有幸在美丽的地球上生存,所以,细致去品味生活中的美好,在一支优美的旋律中,或一顿美味的晚餐,被人关心的幸福感觉……珍惜它们吧,只有珍惜,才不会失去……
等待使我度过了漫长的一个世纪,虽然我不知道你和你的明天在哪里,但我始终坚信我爱你。只要心中有爱,我还可以为你度过另一个世纪,直到与你再次相遇,成为你的唯一。
那优美的音韵在我方间回荡,那些失去的流年,那些失去的光阴,得到了安慰,得到了徘徊,有些事情你现在不必问,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
我不觉得人的心智成熟是越来越宽容涵盖,什么都可以接受。相反,我觉得那应该是一个逐渐剔除的过程,知道自己最重要的是什么,知道不重要的东西是什么。而后,做一个纯简的人。
天涯岁月里,希望再遇如你一般的人
在这座繁华城市里漂渡,举目无亲,一颗流离失所的心,更是多了几分的感伤。忘记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心里有多了个名字,在心里发光、闪亮。那种光芒在我心里潋滟着。因为他的一席话,一份温暖,而有了家的温暖与归宿。让我懂的爱是细水长流,这不仅仅是片刻的温暖,而是长长的人生,他用温暖教会我成为了一个有温度的人,然后、给夜归的人一盏灯。用温暖同等的温暖他人。
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里,穿行其间,有种被别人的饱满逼出来的干瘪,密不透风。空荡的心里,挤满行行色色的悲伤。有时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的蚂蚁,无论怎么努力,似乎都摆脱不了被淹没。被的命运。让我装出一副文艺青年一贯特有的故事内涵的“范儿”这些可能是心灵成长阶段的缘故。但事实上那真有几段“传奇故事”可言的,空虚的徒伤罢了。但我总喜欢在大哥哥跟前讲讲我的感受与“故事”不过他几句话便让我无言以对了。他从来都不会配合下我的情绪,好让我讲几段故事。有点真想那几个橘子砸下他,真不会配合演戏。
不过我却是很喜欢他这点,有着自己的理念与人格。你有你的人生观,我有我的世界,互不干扰。不屈服与命运、不从于生活,让我很是敬佩。我总喜欢跟他身后,左一句大哥哥,右一句大哥哥的走完大街小巷的念叨。有时吃饭也不让他安宁下。这些他只能是无奈和宽容了,不过对于我这个有点另类有奇葩的人,他也只能是这样了。走路永远会摔跤的人,吃饭永远不知道自己要吃什么的人,思想怪异的人。
有时候还学他的模样,像大人般的似的。不过有些事情是需要经历的,才会懂的。那学不会,我就装呗!他的一番话,让我深思了一番,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就应该是不同的色彩和懂得,如果年龄的思想不相仿了,那可能会错失一些色彩,在没有触着道德底线,青春的年华里很多事任性的追逐和奔赴。活出青春的色彩和本色。人生就是一个过程,而并非一下子就能感悟所有的事物和懂得。人生下来,然后活下去,慢慢的品味着人生过程的苦辣酸甜。青春就应该有青春的样,该明白的会明白的。
在复杂的时空背景,各种因素互相作用,激荡后所产生的结果是好还是坏?又怎么用好坏去定义?毕竟看到的是只是自己小小的意识的传递给自己事物某部分是真相。并非事物本身所有的全貌。我越来不越不相信自己看到的世界了。大哥哥告诉我,一个人最不要忘记最初的出发点和意念。看清的自己的发心是为了填补内在匮乏还是完全子分享喜悦。不要贸然给别人,标签式的概括“他就是怎么的样一个的人”而是用自己有限的世界去喜欢和喜欢欣赏一个鲜活的生命。
毕竟是一个人鲜活生命,在不同场合,展现出来的样貌完全是相反的。或许一些言行是得不到支持和赞赏的。但每个人所意识的东西只限于他所意识的范围了。干嘛非得用一个对错的框架去贬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但确实我也曾用过的异样的眼光低价身边的事物,有时用自己条条框框的意识和角度去给别人定价,认为别人改怎么做,不该怎么做。
似乎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当别人言行不符合自己的想象时,那便是错的,当别人的言行随行着自己的意念,那便是对的。只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事物用自己对错的定义给别人一个标签。随着年龄的增长,也经历些事,他教于我的也明白了一二。虽然这个世界有时真的会是假的,假的会是真的,但我们只是要学会适应各种环境,而不是丢弃的本身所属的东西,人的善良和良知。
有时候,他给我的感觉是像是唐曾度化孙悟空一般,我们倆相差只是八岁,但有时沟通怎么有点代沟了。不过还好的是胖子的亲和力是不错的,我总拿他寻乐。我说:“老哥,你的脸跟新出版神雕侠侣的小龙女有一拼呀,你跟她来一包子组合,那肯定火了。”他便是不屑的看我一眼,说道:“我长得这么帅气,会是包子脸吗?”还有没有一点审美观了。我总要跟他扳一回,若他扳不过我,便说我小矮子。若是真有如来,我定将让他忏悔一番,世界也多了本《忏悔录》竟说我小矮子,不过事实却如此,我永远只能是仰视的看他。总与他争吵的日子,但倒也给我枯燥,乏味的生活添了几分乐趣。我性格独来独往的,我行我素的,身边朋友没几个,日子过得很是枯燥,但也平静。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不知是那日收到他QQ来信,就一句我明天走了,没有多余的一句话,对于我离别时的话语,我反倒没什么可言。想讲的只是不舍,但终归要离去的,何必多言。他走了,我也没去送行,他也说了不用去,不去也好了。离别时场合,只会增多一份伤感和想念。他走的那天我忘记了是阴天还是晴天,只是这个冬季我觉得不太冷。虽然大哥哥走了,到自己的城市生活去了,但他留给我的阳光,温暖。和一些正能量依然存在,携刻在岁月年华里的花瓣,芬芳,美丽动人。
我也开始明白了,他最初跟我说的言语了。这世界没谁有义务或职责陪你走你的人生路,一些朋友的陪伴是有限度的,甚至一些朋友华丽言辞背后的动机,若不是小心被伤了,那也只是活该,自身的观察力不够强,何必痛斥着别人。别人对你好是情分,对你不好那是本分。毕竟,穿什么样的戏装,演什么样的戏,那身戏装披在谁的身上,也都会演哪一出戏。
这一别不知又是何年何月的重逢,可能重逢时是久别的相逢了,在天涯岁月里,希望再遇如你一般的人。温习着你的温暖,也温暖着别人。这温暖与风月情无关的。是一盏心灯,在黑夜里照明,让我微笑的继续赶路。
人生有些路,是必须要经过的;然而有些路,并非是必须要去经过的,若是非要去经过,那多是临时起意的主张,是必经路上的另行选择,或者称其为拐弯、走角。这个经路,有决意,也有随意,有时仅仅是顺便的路过。去了,必定会有新的路遇,虽然也并非是想要去遇到的,但是闪进眸子里的风光是无法让人拉黑的,迎面而来的撞见又怎么能躲开呢!那些必然中的偶然,偶然中的必然,会时时发生在你的身边。然而,另有一些遇见,也许是老天的刻意安排,让你有缘相遇相见了,如姻缘,如尘缘。
不管是民间的流传,还是文学的雕镂,缘的邂逅总会被赋予一翻美好的解读,注释为千年等来的期。不说五百年、一千年的许,美好的相遇,哪怕是一舜间,总会让人沉迷于其中而不肯离去,又总奢望着将时光里的那一抹缘遇凝固,永远定格在痴的期里而不被流失。
然而,一些缘是留不住的,时光不可能随你所想,最多只能给你一个久长的思念。有人说,只要有男有女,随处都可以摘取到绽放在缘枝头上的花,又可随意锁住在你挂满红布条的情乡谷里,让嫣红在你的绿树里泛滥。但现实中,且不是流文浅字里跳出来的美丽,让你拥有所有,而又富有你惬爽,那只能是白日梦。
在开满爱情花的陌路上,到处是爱风情光,情雾弥漫,爱意朦胧,犹如落在花菲氤氲萦绕的世界里,飘飘然,洋洋然。爱总是在一见钟情中,植入情的种子,让你沉浸在无法自拔的状态中。而浮目在姹紫嫣红的花丛中,总期盼着那种冲动的感觉。世间的姻缘,多有怪事,你注心寻找未必能找到,而不经意间也许就让你撞见了。所以,才会有人说,姻缘是千年带来的,是缘分一线牵过来的。缘分不到,你再费尽心思地去寻找,那也是白费心计力气。姻缘,只能等,等缘分的到来,一辈子,或许下辈子,或许再等千年。
尘缘,乱心,非姻缘美满。尘缘,随时随地会被迷失的心沾上。尘缘,也许会有红色天竺葵的深刻,让你在脑海里挥不去,让你在梦里遐想万千,让你怯怯地在爱情里躲闪。也许舜间的擦肩而过,会让你跌入情的深谷,而不能自已。然而,尘缘虽有七情六欲的冲动,但只是昙花一现,不是长久拥有的缘,没有姻缘的坚固。舍去尘缘,追求赋予有爱的缘,那种让你拥有动情落魄的缘。
没有爱情的婚姻,不是真正的姻缘。唯有融化在爱情中的姻缘,才是真正的爱缘,才是人生所要期盼的情缘。所以,爱情才是缘的真谛。我们不需要假扮,也不需要回避,更不需要在错误的缘里挣扎。追求爱情的幸福,是人生的权利,有情有意必定会有缘期的那一天。我们不需要海誓山盟那种刻板,也不需要死去活来那种浪漫,更没有必要去相信那千古的缘来,缘就在身边,缘就在不经意间。
你还记得吗?两年前的今天,是一切的开始。如同枯木逢春,一刹那,仿佛闻到泥土的芳香,刹那的芬芳,却可以永生永世流转。你不必叹息时光匆匆流过,而应该感激时光让我们遇见。
那是我们第一次认识,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成了同桌。我不会的理科你教我,你不会的文科我教你,后来我们渐渐熟识了。没想到,两年之后的今天,我们竟会形同陌路,我想挽回,可我无能为力。
原本晴空万里的天,一眨眼就已是飞沙走石、乌云密布。原来天公有时也不会作美呀,我这么想着。‘这么晚了还不走啊?‘一阵熟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是呢,我再写会儿作业,你先走吧。‘我不敢抬头。今天我们在班里已经闹得像一锅煮开的水一样,只差没沸腾了。
其实事情起因并不是我们,而是为了另一个叫做山的人。早晨大家都在校门口等着校门打开,然后就像一群蜜蜂似的冲进学校。那时一个同学拿出了一份装饰华美的蛋糕,我情不自禁地赞叹了一句,哇,真漂亮!山立刻接过话来,哎呦,这么一个面包都没见过呀。连音调都是恰好的甜美,正好让所有的人的目光聚集过来,于是就开始了各种流言。那时我才觉得,如果有比光速更快的东西,那就是流言。你不但不安慰我,反而转过身去,和她一起走进了学校。我低下头,不再言语,眼里含满了沉甸甸的泪。你不但不安慰我,反而转过身去,和她一起走进了学校
上午最后一节是体育课,可我肚子在此时忽然痛了起来,仿佛五脏六腑都被撕裂了一般。实在坚持不住,我便向老师请了假。山一向是逃课逃惯了,和我并排坐着,还有几个和她在一起的朋友,还有你。哟,你又在看什么哪,果真没见过世面啊。多甜美的声音啊,空气都开始变得油腻起来,所有的目光又重新聚集到我身上。我用求救的眼神望着你。你只是冷冷的丢下一句话,是啊。强忍的泪又重新掉下,好,那你以后别来找我,我狠狠的丢下一句话转身离去,就像早上你离我而去一样。
回忆就像一把锋利的剑,深深刺进我的心,越扎越深。突然,眼前升起一片氤氲的雾气,模糊了眼睛。等雾气涣散开来时,雨势磅礴,仿佛吞天卧地一般。今天……我做得太过分了,对不起,伞给你……你住得远,早点回去吧。熟悉的声音,关切的话语,许多年前的回忆如同潮水一样涌来,滋味就像打翻了的五味瓶,五味杂陈。一时间我好像忘记了语言,只是默默地接过伞。语无伦次地说道,那个……其实我也没有生气,没有关系的,我们一起走。
就像几何书上的定理一样,根本不需要验证就如此肯定。雨中又多了两个人的身影,也许我们都因互相冷淡而迷失在了时间的洪流里,拼命地为自己而挣扎着,从未顾及过对方。
还是那个冰冷的雨夜。
不知多久,不知多久,我们没有敞开心扉诉说彼此的心情。
沉默,沉默,让华丽的背后留下太多痛苦,太多无奈。
阳光很好,却刺痛了我的眼睛,雨水很小,却淋湿了你的衣服。
爱情,爱情,需要我们怎么去经营。
对你的一切我都尽心尽力,无怨无悔。
你却不能一直开心。
对我的一切你都关心之至,心甘情愿。
我却无法一直开怀。
爱情,爱情,你在哪里出了问题?
你说我不在乎你的感受。
我说你不理解我的心情。
那天你在电话里面哭泣,为迷茫的未来而悲伤。
那天我在空间里写下感伤的文字 ,为残酷的现实而难过。
我清楚的知道我们的感情疏远了。
越来越远。
一切的问题都需要解决,也终会解决。
我知道,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你会偷偷想起我,然后露出期许的眼神。
你也知道,在一个人的时候我会把你们忆起,然后露出淡淡的微笑。
你总害怕我会离开你,我说我不会,永远都不会。
我总担心你会不开心,你说你不想,永远都不想。
我们是应该静下心来好好聊聊。
聊聊过去,聊聊现在,聊聊未来。
我想,我们都应该相信爱情,相信彼此,相信未来。
最早,人类靠书籍来传授知识,不过,没有一本书是专门传授爱情的,那么,什么是爱情,爱情这个名词又是从何而来的呢?有人说:“爱情是一种生理反应。”还有人说:“爱情不过是传宗接代的一种高端说法罢了。”这世界究竟有没有爱情,而爱情究竟又是什么呢?
有些人认为,一辈子长长久久的夫妻,这就是爱情。气势并不是这样。古代时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说,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前从未见过一面,却可以长相厮守;而现在的年轻人经过了几年的朝夕相处,有了所谓的爱情。才刚刚结婚几个月便又去办了离婚手续。
自从有了计划生育以来,每家一个孩子已经普遍在中国。这一代的孩子被父母娇生惯养,他们变得十分自私,自己有一个苹果,绝对不会想着要去分给别人一半,所有人的心里想的都是:“人都为自己而活,我开心就好。”
究竟什么是爱情?有很多人认为,爱情是年轻人的东西,只有年轻人才配说爱情,而人老了之后这份爱情会变成亲情。其实未必是这样。只不过是他们老了,跟不上时代的潮流,社会的变迁而继续用他们的方法在谈爱情罢了。
我想,最早发明出“爱情”一词的人一定是一位伟大的浪漫主义者。可以把如此复杂难理解的东西用一个词将它概括出来。其实爱情就是生活,就是生活中的柴米油盐,生活中的酸甜苦辣。这才是真正的爱情,并不是现在年轻人口中的一句:“我爱你”。也可以说,爱情就像是一种精神,人人都向往的的一种精神。他就像是一根标杆一样立在那里,在标杆之下的人仰望已经过了栏杆的人,心里想着如何才能够和他们一样在这标杆之上。
这便是真正的爱情,在生活的酸甜苦辣的历练中提炼出来的,这便是人类苦苦追求的爱情。
真正的爱情并不是“一见钟情”,恰恰相反,爱情是一件艺术品,可能需要一辈子才能够将它完成。
她是公主,他是将军。
忆初见,桃花下,他举着比自己都高的剑为她滑稽的舞剑,她在旁边为他鼓掌。
那年她拉着皇上的衣角,稚气的说:“父皇,我要嫁他。”那时候所有人都笑她,都打趣她,说小小公主不知害臊。可她却急了,泪眼婆娑:“就嫁,就要嫁他!”
那年她十六岁,宛若桃花,豆蔻年华。
那年他十八岁,统帅千军万马,征战沙场。
那年匈奴的铁骑攻到都城城墙下,新登基的皇兄仁懦,狠心把她许给匈奴的大王。她是当朝长公主,她,她知道她若不去,战火就要侵染她的家乡。
可桃花怎样才能开在黄沙里呢?
那年她一身火红嫁衣去西域,他独身一人拦花轿。
“喂,丫头,说好嫁我的呢?”
黄沙滚滚中,那人身影依然挺拔,只是声音却是那样令人心碎绝望。
不敢,不敢再看他一眼,仿佛一眼就能让她决心动摇。
“儿时戏言,将军怎能当真……”话未尽,她便被他扯出花轿,火红盖头被风扯下。
他紧紧攥着她的手腕,“跟我走,哪都好,天涯海角都无所谓,什么公主不公主!你真的愿意吗?去嫁一个和先皇一般大的人!”他头低着,被挡住的眼眸,无法分清神色。
发泄似的怒吼,颤抖着的声音。
那一瞬间,她仿佛感觉左胸第三根肋骨下好像有什么东西碎掉了,好痛苦。
黄沙飞舞,她咬牙给了他一巴掌,“将军好生糊涂啊,来人,起轿!”
重新盖上了红盖头,泪水划过脸庞,污了红妆,染湿衣裳。不敢啊,回头去看那跪倒在黄沙滚滚中的那个人啊。
不知道啊,前路迷茫,满天黄沙的地方是否也能开出美艳的桃花啊?
来生愿为平常家,我的将军。
感慨你是人间四月天林徽因的爱情往事,震撼于金岳霖大师的痴心一片,默默守护不求回报。大师的爱超越千山万水,跨越了时间空间,在历史的长河中成为永恒。想起老一辈的爱情,爷爷奶奶他们的爱情只钟情于陪伴,无需多言,无需风花雪月的浪漫,无需花前月下的生死承诺。执手便是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诠释的是爷爷奶奶的爱情,他们的爱情虽没有文人雅士的千古风流,虽没有才子佳人的赌书泼茶,至死不渝。但他们用生命在诠释爱在描绘爱,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结婚时,女人总会问:“你会永远爱我一辈子吗?”有些男人会直截了当的眼神灼热的望着即将成为他妻子的女人说道:“会,我会的!”。这样的回答女人满意的笑了,可是会否如承诺所言爱一辈子呢。婚姻是围城是坟墓,久而久之爱情里的种种美好只是剧本的开端,生活就是一地鸡毛,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在某些时候不要诧异于女人的问题或许在你们婚后不久,她们仍会问类似的问题。
当你们都是中年夫妻时她们依旧会问,或者是问你觉得我还年轻漂亮吗?女人总是怀揣期待的眼神望向自己的丈夫,而此时的丈夫因工作的压力生活的磨练促使他们几乎很少去认真关注过自己的妻子,但他们仍然会回到漂亮啊年轻啊。女人总会执着的继续问道:“真的吗?”非要几番询问下来女人的心里才会有些安定。女人和男人往往都会由曾经刻骨铭心的爱人变成相互依赖的亲人,或许会是渐行渐远的陌生人,或许是同在床榻不同心。而有些情商稍高的男子会捕捉女人的心思,女人结婚典礼时温柔地问道:“你会爱我一辈子吗?”男人同样深情款款地回答道:“一辈子很长,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回答你”。女人的心底掀起无限涟漪,她觉得此刻再也没什么比眼前这个男人更重要了。还有一种说法:“傻瓜,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将来,我都将一直爱着你”。我想说在她还未认识你的过去的时间里,你如何爱她?不会有哪个傻蛋说:“我爱你,但我不能现在告诉你用一辈子做承诺”。 这样的人莫不是一生也难娶上媳妇。
现在的年轻人常常因为遇到一些感情问题就会伤春悲秋,或许是我们未能真正理解爱情的本质,又或许是我们想要的太多,老一辈的爱情哪里会有这些七七八八的事情呢,他们需要的是彼此的陪伴。最近有首歌很火,纸短情长四个字是爱琴最贴切的描述。纸短情长啊,我想要对你诉说我的爱,却发现自己词穷了。爱情的全部是无法用三言两语来描绘的。能够轻易诉说的悲伤,那不够悲伤;能够用言语表达的痛苦,那不是真的痛苦。虽说人这一生不应为情所累,但情感却是人的精神支柱。早已相思沁入骨,入铭心,怎能忍痛拔去。纸短情长啊,诉不尽的是我对你无限的思念。这份纸短情长愿寄语爱情彼岸的良人,此生惟愿与你白头......
她化了一个精致的妆容,打开美颜相机,想给那个男人发张很美的照片。待我长发飘飘,是我见你之时。润真有一颗天真般的似孩童的心。会成为古典的,温润如玉,似水,却不失女性的刚柔。她害怕欺骗,明明两个人的和平分手,会被笑话一样成为抛弃。我读过你的诗,会看不懂。润真将碧发挽过耳垂。男孩子会给她发各种各样过往的作品。她虚妄,认不清现实和迷幻的分割。
如果我的初恋结婚,我不会化妆。为什么?我怕模糊的双眼迷离了精致的妆容。会有泪吗?对,我读过一本书,有些情节,哭了很久。
润真爱书。那些文字里飞舞的情节,像是电影般的,在自己脑中略过。会有那样一个男子,他骑褐黄的汗血宝马来接我。我爱我现在的样子,润真常常这样说。
她依稀记得那天男孩子对她说,你知道你会是一个怎样的女子吗?怎样的?温润如玉。
在男孩子的.心中,哪怕下一刻,她感到虚妄的不存在,哪怕她放弃这段镜花水月般的揪扯。昨夜,我写了一篇风华,纪念一位风尘女子。今夜,我见证你绝代的步履,润真。他在孤寂的夜中默念!
听着安静的音乐,无人相伴的世界里总有一点点的温暖,让内心变得平静,生活在灿烂的年华里有太多的珍贵,太多的舍不得,只是都在岁月的流逝下渐渐远去,我们越走越远,前往那个未知的地方,一路上遇见了无数的悲欢离合,弱小的我们默默哭泣,开心的我们放声大笑,痛苦的我们挥手再见,一起在青春的流里慢慢寻找着什么等待着什么期待着什么。然后我们变得陌生了,回首看着那个曾经的自己,心中突然涌出一点羡慕要是能回去该有多好,去弥补所有的遗憾,让它成为最完美的回忆。只是我们没有机会了,大概正因为完美才是最大的残缺吧,所以我们都有或多或少的不甘,显得我们的存在是有意义的。
我想感谢那些让我痛苦的人,因为你们我学会了太多,内心在不知不觉变得强大了起来,再也不会在悲伤的时候哭泣,在痛苦的时候放弃,在成功的时侯得意,我会用一颗平常心面对一切的困难,在渐行渐远的路上坦然走过,在一个又一个的世界路过,留下珍贵的记忆,沿途洒下梦想的种子,生根发芽,终会变成苍天大树,守护着那些美丽的世界。
亲爱的燕子,在见到你之前,一见钟情只存在于我看过的小说和影视剧中;在和你第一次吃饭之前,秀色可餐也仅仅作为一个成语存在于词典中。
第一次见你之后发现原来fall in love at the first sight是真实存在的。跟你一块儿吃饭愉悦的心境也让我明白了秀色可餐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即使仅仅只有两次。
一直以为女人是男人的肋骨只是一个上古传说。但当我第一次见到你头上的一丝白发,无以名状的疼痛瞬间清晰的袭上心底,当时我就明白了你就是我的肋骨。传说上帝创造人类都是一半一半的,原来我在尘世中踽踽独行32年只有遇见你才算完整。
第一次见到你时正处于事业的最低谷,那年我决心离开成都,辗转上海、深圳就是想成为更好的自己这才配得上不施粉黛清丽脱俗的你。然而事业并没什么长劲,对你的思念却与日俱增。和一个朋友聊天,他说,你再不回去,你喜欢的姑娘就要被别人娶走了。
于是今天我选择回到家乡四川,来到成都,不仅因为要重新构架自己的事业,更因了你在这儿。大概这就是爱一人,爱一城吧。
你说过,母亲开心就叫你燕子,不开心就叫你名字。好吧,何海燕,我爱你,我真的好爱你。我从来不信死了都要爱,因为死亡代表拥有的东西不再拥有,那就定个小目标,爱到死去吧。
燕子,谢谢你,谢谢你不经意间让我明白了很多,让我多了一丝牵挂,少了很多放纵。我爱你,我愿花一生的时光守护你。
那天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来到了童话世界里的一个美丽的花园,这里有很多各种各样的花,在我的记忆里有郁金香?,有红色的玫瑰花?还有艳丽的月季花,鲜花都在争艳的盛开着,鲜花的芬芳散发扑鼻的香气,醉人心扉,有一只红色漂亮的蝴蝶,孤单的在鲜花?上飞来飞去,从远处看,我想起了那个充满诗意的词语,‘蝶恋花‘’’,我远远的望着那只蝴蝶,始终挪不开我的眼睛,一只蝴蝶在孤单的‘蝶恋花‘’’,她应该还有另一半,如果有两只美丽的蝴蝶,在鲜花上飞来飞去,依恋着美丽的花朵,‘’制造‘’着优美的‘’蝶恋花‘’的诗句,那是多么的美好呀!正在想着,忽然我看到有一只白色‘’帅气‘’的蝴蝶向红蝴蝶飞去……,在梦里我思考着,期待着他们的相聚,梦不要醒来,好梦应该留住,在梦里制造的乐园也应该好好的去追寻,去享受……。
其实在我的现实生活中,真的有一个名字叫‘蝶恋花‘’’的女孩,她从小就长得楚楚动人,圆圆的脸上,充满了稚气,但不乏其美丽,她漂亮的程度能让全班的男同学都羡慕不已,让女同学都嫉妒,在我童年的时候,她在我们心里面就牢牢的留下了痕迹,她父母亲都是军人,她一直跟随父母亲生活在部队,从青海到胶东半岛,又到淄博大地,她跟随父母亲走过很多很多地方,我曾经看到过她妈妈的一张照片,穿着海军的服装,英姿飒爽真的很美,女海军的风采里透着中国妇女独有的魅力,‘’蝶恋花‘’和她妈妈一样,有一种气质,而这种气质一直牢牢地吸引着我,迷恋着我……。
记得小时候我们两个经常在一起玩,我们玩游戏,抓石子,档土堆,过家家,随着年龄慢慢的增长,少女时期的‘’蝶恋花‘’,更加亭亭玉立,越来越漂亮,青春的脸上透着活力的光彩,有一年秋天‘’蝶恋花‘’约我去附近的山上去爬山,那天她穿的特别漂亮,花色的群子,白色的上衣,真的就是一个童话里的美丽公主,当我面对她的时候我的心砰砰直跳,她头发散发出来的清香让我倍感亲切,她牵着我的手,我们一起往山顶上爬,那天满山的红叶,还有那高高的松柏,在它们的衬托下看上去‘’蝶恋花‘’就像镶嵌在山中的一幅美丽的油画!我们往山上爬着,她不时的喘着粗气,胸膛也随着呼吸不停的起伏着,哥哥!‘’我爬不动了,我累了‘’!‘’蝶恋花‘’对着我说,我说:‘’那么我们歇一会吧‘’好吧!她做了一个鬼脸,这样我们就在半山腰停了下来,‘’哥哥!‘’问你一个问题好吗’’她继续说道,我说:‘你说吧!’’哥哥!你知道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吗?‘’我说:‘’知道呀!‘就是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相爱,但是最后的结局不好,他们为了爱双双都死了,最后变成蝴蝶了’’此时,我看到‘’蝶恋花‘’的脸上像是覆盖上了一层阴云,有一种不悦留在了她的脸上,我继续说道,‘’两个相爱的人在人世间不能相爱,当他们离开了人间,去了另一个世界变成蝴蝶,他们会自由自在的相爱了,那是一个多么美好动人的爱情故事呀‘’!‘’蝶恋花‘’聚精会神的听着听着,她眨着眼望着我,好像进入了沉思,哥哥!咱走吧!我说好,继续前进,我拉着‘’蝶恋花‘’的手,最后我们爬上了山顶,那天不但爬上了山顶而且还有收获,我们摘了好多的酸枣,那酸枣,酸酸的,甜甜的……。
当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我们下山了,红红的晚霞把淡淡的阳光投射在她的脸上,‘’蝶恋花‘’她更加光彩夺目,在她的笑容里我感到可亲可爱,我想将来我一定去娶她做老婆,我这样想着,我的目光直直的看着她,她好像发现感觉到了什么,她对着我说,哥哥!你干什么呀!这时候我才把目光从她的脸上移开。那天玩的很开心很愉快,那次的爬山活动在我的少年时期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她让我多少年以后都记忆犹新,每每想起,都有一种青春的活力在我身上涌动。
好多年过去了,我们天各一方,命运没有按照生命节律的时钟前行,而是让两个人走进了茫茫人海,难以寻觅,当再一次见面的时候,都已经是两鬓斑白,我哭笑着对她说:‘还记得我们的从前吗?‘’蝶恋花‘’望着我说:‘’哥哥!我记得,一直没有忘记‘’她说到这里时,我已经按捺不住自己的激动,我说:‘’谁都不要怨,这都是命运的安排,这就是我们的人生,走过的路上可能没有真爱,甚至没有幸福,但是路上却留下了我们的痕迹,对于我们所走过的路没遗憾,我们可能舍弃了一些东西,甚至是最珍贵的东西,但是我们对于社会确奉献了很多,请原谅我吧!蝶恋花!
那天我又做了一个梦,我来到了我们爬过的山顶上,东方的太阳冉冉的升起来,山半腰飘着片片的白云,忽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她!‘’蝶恋花,‘’她穿着白色的婚纱,飘然的来到我的面前,她喊到道‘’哥哥你还不过来,你在看什么呀!‘我呆呆的傻站在那里看着她,今天她太美了!听到她的喊声我才醒悟过来,是她,我的‘’蝶恋花’‘你是我的,你永远是我的’今天就是我们的婚礼!此时,大山真美,太阳的光芒投射过来,把整个世界照的彤亮!
爱情里总是格外容易出现情仇纠葛的,真正情商够高的人会是一个合格的侩子手,又或者说相对成功的人。
分手这个词常常像我们的每个人必食的几餐,总要经历经历才像话。多情的人自伤,专情的人被伤。总之千奇百怪分手方式。但有的人分手后是仇人,有的人是陌生人,有的人是朋友。朋友,我想来虽不排除有些例外但大多情况下都是一方无爱一方死追结合后的成果;仇人,也算常见的吧!那些为爱死活的人多不胜数,折磨纠缠,生生把鲜花野草的生活过成了刀山火海的轰轰烈烈;陌生人,相对前面两种我觉得算是最好的了吧!当然这只是个人觉得。因为都爱过所以舍不得恨,因为都痛过所以不能真的自然面对。毕竟那些回忆存在着,不是活在里面但未必就一干二净的忘记了。不再靠近会是比较好的做法吧!当然不必刻意,无论靠近远离都不去刻意。不辜负上帝偶尔安排的回眸,也不辜负自己现在活成的美好。
高情商的人即使分手一般也不会让对方恨太久。因为他会果断的做出明确的决定。不会轻易延长彼此的伤痛。这样的人最无情也最真情,最值得佩服。因为即使分手时痛不欲生,过后也会被感谢,感谢那份绝情保护了另一方的自尊心,让人没有犯傻的余地,能安心的无后顾之忧的去过自己想要的样子。不会沉溺在那里反反复复的直到被爱情主导毁去。
多情的人是自认为高情商的人。大多在伤害别人的同时会连自己一起伤。他们不是不懂只是管不住自己,总会遇事动摇。这类人讨人喜欢但不适合谈恋爱。容易把本是快乐的东西变成折磨。只有经历过沉痛他或许才能醒悟,但真的很难改变。人性的自私和无私都被他放大演绎。
所以尽量选择一个性格坚定的人做自己的终身伴侣。情商有时真的比较重要。
淘淘是张先生的第二任女朋友,在这之前,张先生曾经有一段长达八年的感情,可是后来女方出轨了,被张先生打了个正着,张先生当场甩了前女友两个巴掌,然后扬长而去。从此以后,山高水长再过半点瓜葛。
淘淘的公司跟张先生的公司处于长期合作关系,有一次,淘淘所在的部门经理让淘淘去张先生所在的公司拿合同。那是淘淘第一次去张先生的公司。淘淘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找到要去的办公室,淘淘刚想去敲办公室的门,发现门并没有锁,通过门缝望进去,看到一位身姿挺拔的男人正在跟一位女士解释着什么。淘淘一时间不知道是进是退,只能傻傻的站在办公室门口。大约半个小时之后,那个女人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淘淘深呼吸了一口,轻轻地敲了敲门。
“进来!”一个浑厚的男性嗓音说道。
淘淘走了进去,说明来意,拿了合同就要回去。不料,天气突变,刚才还朗朗晴空,忽然就乌云密布起来,眼看着就要下大雨了。淘淘一时之间犯了难,走还是不走?淘淘满脸的纠结。那位男士好像看出了淘淘的心思,从身后的办公桌抽屉里面拿出一把伞递给了淘淘,并且陪淘淘下了楼。下楼的时候,淘淘就想好了,赶紧打车回去,不然被雨淋到了就惨了。一下楼,淘淘还没来得及叫车,那位男士抢先在空中打了一个悦耳的响指,一辆出租车就停在了淘淘的面前。临开车的时候,那位男士还叮咛司机开慢点。路上司机与淘淘聊天,不住地夸她的男友贴心,淘淘不置可否。
后来那位男士,也来过公司几次,恰好都是淘淘亲自接待,一来二去,她跟他很快就熟了。淘淘知道张先生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张子轩,淘淘还知道,张先生自从上段感情
未果之后,已经单身快两年了。淘淘还知道,张先生虽然不是本地人,但是张先生通过自己的努力,已经在这个城市扎了根。
而淘淘的出现,拿张先生的话来说,是世间最美好的事情。跟淘淘接触了几次,张先生发现,这个笑起来总是很腼腆的姑娘,心里特别善良。她听张先生说话的时候,总是静静的,从来不妄加评论。张先生很怜惜这个可爱的姑娘。
张先生知道淘淘一个人住,于是经常有事没事去帮她的忙,有时候是清洗一下橱柜,有时候修一下电灯,有时候干脆帮淘淘收一下快递。张先生每次来的时候,几乎从来没有空手过,所以淘淘的屋子里堆满了零食,新鲜水果,牛肉干,麻辣小吃等等,吃都吃不完。作为回报,淘淘会亲自下厨烹出一桌精致的晚餐,而且淘淘必要精心打扮一番,但又害怕太过于隆重,让张先生尴尬,于是淘淘故意表现随意一点,要么穿着拖鞋,要么穿着一件看起来似乎旧了一点的衣服。吃饭的时候,淘淘还故意说几句调皮话来调节气氛。
这天,淘淘提前给张先生打了电话,让他过来吃晚餐。淘淘依然精心但又假装随性得将自己收拾了一下,静等张先生的到来。晚上八点,淘淘家的门铃准时响起,张先生从来不迟到,他的时间观念很强。像往常一样,张先生一边吃饭,一边给淘淘讲着一些好玩的事情。淘淘夹起一块油焖大虾,想放到张先生的碗里,不料手抖了一下,大虾掉到了张先生的白衬衣上,又顺着白衬衣滑了下去,张先生的白衬衣瞬间成了大花脸。淘淘吓得脸色都变了,一边不停道歉,一边飞快地去拿湿毛巾。张先生看着慌里慌张,手忙脚乱的淘淘,在一旁偷偷笑了起来。这一笑,让淘淘更难为情了。淘淘拿来了湿毛巾,半蹲着帮张先生擦着衬衣上的污渍,嘴里还不停得道歉。终于,张先生开口说,小姐,你再擦下去,我这衬衣可就变成花衬衫了。淘淘这才停下手上的动作,定睛一看,可不是嘛,因为紧张,刚才在擦污渍的时候,不仅没有擦掉,还染出了更大的一块油渍。淘淘的脸涨得通红,手不停得拧着湿毛巾,结果湿毛巾上的水还有油渍又滴到淘淘的粉色裙子上,这次该张先生手忙脚乱的拯救淘淘的裙子了。淘淘看着张先生的动作,比自己刚才熟练多了。淘淘不免又脸红起来。淘淘心想:要是嫁给这样的男人,应该很幸福吧。淘淘正想得出神,一抬头,就碰到张先生热情的眼神,淘淘赶紧低下头,在低头的一瞬间,淘淘忽然就呼吸困难了,张先生亲吻着淘淘,他的吻,温柔又不失热烈。淘淘好想一直这样,如果可以一直到永远多好。
那天以后,淘淘跟张先生愈加亲密。当淘淘正式跟张先生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以后,他们就正式开始同居生活。淘淘每天开心的像个小妇人一样,端茶倒水,洗衣做饭,收拾家里淘淘像一个超人一样无所不能,淘淘都快要忘记了,自己其实是一个独生女,在家里从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淘淘甚至从来没有为父母做过一顿饭。想到这,淘淘有时候,会感到心塞。
同居的第二年,张先生提出要创业,淘淘当然百分之百的支持。淘淘拿出多年的积蓄,甚至还在朋友那儿借了一些钱,全部用来支持张先生,无奈出师不利,首先是张先生的合伙人卷钱跑路,紧接着投资人决定撤资。一时间,本来大有前途的准上市公司忽然就变成了空壳公司,员工纷纷维权,要求发放拖欠的工资,张先生一夜之间愁白了头,为了帮助张先生度过难关,淘淘这一次使出浑身解数,差点要把自己都卖了,终于张先生平安地渡过了危机。张先生感激淘淘的付出,更加用心的做事。两年以后,二次创业的张先生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他的公司发展一天比一天好。淘淘也总算是感觉稍微轻松了一点,这下总算没事了吧。吃晚饭的时候,淘淘提出跟张先生结婚,张先生言词闪烁,甚至没有正视淘淘的眼睛,淘淘并没有在意。只当是张先生太紧张了,或者自己真的催的太紧了,反正都在一起生活了,领不领证又有什么关系呢?
春去秋来,花开花谢,雁去燕来,很快两年又过去了,此时淘淘已经赋闲在家,潜心照顾张先生的生活及事业。周末,淘淘照例帮张先生洗衣服,洗之前,淘淘有一个习惯,要把衣服的口袋都清空,一来为了方便清洗,二来避免把重要的东西洗坏了,淘淘刚想把张先生的西装丢进洗衣机里,发现衣服最里面还有个贴身的口袋,还没有检查,淘淘伸手去摸了摸了一张纸,他打开一看是一张B超检查,上面赫然写着李小妖这个名字,她一下子瘫坐在地上,脸色难看的让人害怕。
晚上,张先生回来了,一进门他就喊着淘淘的名字,一边过来拥抱淘淘,他一把推开了她,张先生不解的看着她,淘淘将那张纸丢给了张先生,张先生一下子呆住了,突然他扑通一声跪到了他的面前,说:对不起,淘淘,请你原谅,我这么久来,我发现我还是忘不了她,对不起,淘淘。
淘淘看看此时泪眼滂沱的张先生说:你真贱。说这句话的时候,淘淘把牙齿咬得咯咯响,脸上是从来没有过的冷漠与无情。
你真贱,是啊,你真贱。淘淘对自己说。
当天晚上,淘淘就离开了。当淘淘拉着行李箱孤单的走在大街上,她都忍不住想张先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背叛自己的呢?是第一次没有按时回家?或者这几个月频繁的出差?又或者现在隔三差五的加班?她都不知道。淘淘太相信张先生了,她从来不怀疑他说的每一句话。
突然,一辆红色的汽车疾驰而过,淘淘躲闪不及。后来警察在她的手机里找到张先生的通讯方式,警察将当时的监控录像调出来给张先生看,张先生抱头痛哭,原来淘淘即使在临死的时候,都没有放开那串水晶手链,那是张先生送给淘淘的第一份礼物。
他是一国将军,征战沙场,铁骨铮铮。
她是一名妓子,万千风华,却身不由己。
那日庆功宴上,她在宴上惊鸿一舞,在场的人无不沉沦。
却唯独他一人冷目相待
她旋身的刹那,惊鸿一瞥
撞上他那冷然的目光
她嘴角上扬,用清冷的目光与他直直对视
他先是一愣,后又邪魅一笑
从未有人敢跟他对视
他让人把她送到他的将军府
此后,她便住在将军府
他执剑习武
她抚琴相陪
一日
他上朝归来,目光冷冽
手中的明黄却独独显眼
“皇上赐婚我与公主”
“那么你要娶公主吗?”
“不!我要跟你离开,从此浪迹天涯”
第二日
他习剑归来,却不见她身影
却被下人告知她已回了青楼
“你宁愿回到那里,也不愿跟我一起浪迹天涯吗?”
半个月后
他迎娶当朝公主
而她,亦在那天纵身一跃,血染这场婚礼,却无人知晓。
半年后,有人找到他,告诉他,她之所以不愿意,只是为了他的前途,可也不愿独守一世,便纵身于万丈悬崖。
我还是习惯在没有你的日子里,时不时的翻看你的资料卡,多想再给你发消息我知道我没一次的行为,都是一次伤害,不管是对于你还是于我自己都像是折磨,我是在选择逃避,因为,我越来越不确定,我们还能爱彼此多久,我不是那种一直都长不大的孩子,有些爱你的习惯不是因为我习惯,只是我爱你就想以我的方式爱你,我以前的的样子现在的样子,都是我的样子,我不想贬低自己也不想抬高自己,就是普普通通,不是你想要的样子,我总在想是哪里的问题,想来想去,是我自己,一开始努力的想把最好的自己展现出来,以至于渐渐地有了你不喜欢的一面,不是我掩饰自己,而是你那么美好,我想要努力的靠近你所以下意识的展现出来去迎合你,时间长了,我不去迎合了,不成熟的想法做法也就是我们矛盾的开始,我知道到很多次,你选择了包容我,而就是你在推开我之后,又能让我回头,我始终是不舍得放手的,你一温柔我就心软,我从那种撕心裂肺的心疼渐渐地到掩饰心疼到现在的,自我安慰,告诉自己人总是要长大的,有时候呀,我选择逃避,只是为了减少伤害,你别怪我,谁让我们就遇见了,如果有可能,我一定会一样的奋不顾身,所有的话说出来的那一刻一定最真诚的,如果时间冲淡了一切,也相信是最好的安排。
从前,车马邮件都很慢,现在的人都过得匆匆忙忙,反而忽略了生活最本质的美好,其实生活可以是你想要的样子,一日三餐,一家,一孩,一个你。
以前呢,我会想要过那种安逸不愁生计的日子,可是渐渐地我就发现,没有什么是可以满足的,人一直都会有欲望,而且不懂满足,所以,慢慢的,把一切都看淡一些,会快乐很多。
“在干吗?”微信消息发出去半个小时了,还是没有回应,小元一动不动的盯着桌上的手机,媒体音量开到了最大,手机安静的呆在桌子上,除了几条垃圾短信外什么都没有。小元撕开了一包瓜子,一颗、两颗、三颗,漫不经心的往嘴里送着,桌上的绿萝有点干,该浇水了,小元放下瓜子,去洗手间给绿萝浇水,谁知道水浇多了,花土冲了一地。“今天还真是衰。”
今天是周末,舍友大眼睛出去约会了,出门前换了七八套衣服,非要问她哪件好看,姐们,有你这样虐狗的么?看了好长时间的爱情鸡汤,也没记住很多,只有一句特别注意了一下,‘面对自己喜欢的男生,你不主动,就会被其他比你主动的女孩撩走’,反反复复把这句话思量了一下,其实还是蛮有道理的,那我要不也主动一下?纠结、纠结,好纠结,算了,死就死吧,二十三年后老子还是一条好汉。怀着一颗悲壮的心给他发了一条微信,“在干吗?”,好期待他的回答,脑子里已经预想了千万种他的回复内容,好期待,一颗心好紧张,都喝了三杯子水了,还是压不住,心砰砰狂跳。
收拾完撒在地上的花土,急忙冲到桌前,太过用力,手机手机差点从桌子上滑下去,猛按了一下指纹,手机锁如期开了,还是没有任何消息,一个小时了,他一定是在忙,或许手机不在身边,或许在打篮球,对一定是在打篮球,他打篮球的样子最帅了。还好手机里还有缓存的《三国演义》,美滋滋的看了几集《三国演义》,草草的做了顿午饭,一个人吃着也不怎么香。“大眼睛这小蹄子怎么还不回来,把老娘一个扔在家里多无聊,重色轻友、有异性没人性,还是接着看我的三国演义吧。”
晚上九点,大眼睛打开灯,看见了猫在床上看电视的小元。“你怎么不开灯啊,吃晚饭了没有?”长时间呆在黑暗里,刚开灯小元觉得很不适应,揉着眼睛,委屈的说:“没有。”“我就知道,我给你带了你最爱吃的糖醋里脊,赶紧趁热吃。”“大眼睛你真好,果然女人之间才有真爱。”小元关掉了手机,从床上滑下来,像一只受伤的小猫,但在美食面前,很快又恢复了本来面目。“果然唯有美食不可辜负,没有其他,大眼睛我爱你,么么哒!”大眼睛瞪了一眼,她拿这个小妖精还真是没办法。
美餐了一顿,果然心情大好。“叫你不回消息,叫你不回消息。”小元一边拍着自己的手机,一边自言自语。周末的时间真是快,吃了两顿饭,给花浇了个水,看了几集《三国演义》就过去了,“唉,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珍惜少年时。”洗脸刷牙上床睡觉,一气完成,还是没有等到他的回复。“妞醒醒吧,人家不鸟你,早点睡吧,明天还要去搬砖,快到月末了,要交房租,要还信行用卡,还要给家里寄点钱,唉,鸭梨大啊。”
那天我坐在桌前的椅子上,一只手托在自己的腮上,目视着前方,望着窗外的夜景,天上的星星不停的在闪烁着,我渐渐地陷入了沉思……。
星斗移转,岁月如烟,想到自己一天一天的时光流逝,满头白发已经显现,苍老已经在和自己招手,是呀!日子过的真快,几十年只是转瞬之间,可这日子,我还没有过完呢?后面应该还有一段不长不短的路,需要我们走下去,应该还有很多有意义的日子需要去奋斗!去享受!我这样想着……,忽然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她由远而近,有模糊到清晰,她渐渐的漂浮在我的眼前,她叫‘’花朵‘’记得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她来到了我们班,她圆圆的脸上透着红润,两只不大不小的眼睛,还有两条短短的辫子,她让我情不由己的关注了她,每天在课堂上我都远远的瞟她几眼,去欣赏她,羡慕她,可以说她在我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痕迹,好多年过去了,有时在闲暇之余,她会无意识的跳出来,去搅动我那根曾经活跃的神经,有时我会沉醉在飘渺的回忆之中,我期盼着有一天能和她相遇,那怕是远远的看一眼,可是这都是一种奢望,好多好多年她就像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就在前一段时间,就像是天意,突然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一样,她出现在我的微信群里,我急不可待的问道:‘你是‘’花朵‘’吗?‘’’是的我是花朵‘’她回答道,我的心砰砰直跳,那么多年过去了,那种感觉还是和从前一样,我尽量的控制住自己情感,让自己不要失态,在好长那段时间里,我的精力都关注在她的名字上,回忆,怀旧成了我的唯一,我失眠了。
那天我去参加一个中学同学聚会,我们的聚会地点是在一个森林公园里,当我们活动结束,从山上往下走的时候,我和‘’花朵‘’不期而遇,真是天意!在这里我和花朵相遇了,那个让我梦思魂想的人终于真实的站在我的面前,她老了!脸上也留下了岁月的沧桑,可她的气质还是透着从前的纯真,质朴,自信,有一种美,只有我才能感受到她的存在,因为我早已经把她定格在那个美好的童年时代了,任何在她身上的不足在我这里都能忽略不计,那天我和她还有她的闺蜜,我们一起照了一张像,留下了美好的记忆,当我慢慢的靠近她照相时,我感觉到了她的体温,我的身体在抖,心跳的厉害,她的身体有一种温馨,还有一种自然的清香,让我感到亲切,友好!她给了我一种快乐和愉悦!此时,湛蓝的天空好像在为我祝福,满山的绿色在为我喝彩,不是!应该是为我们祝福!为我们喝彩!
我往山下走了,‘’花朵‘’往山上去了,我看到她渐渐远去的背影,我留恋的目视着远方 ,依依不舍,我默默的为她祝福!我希望这次的偶遇能在我的脑海里留下新的痕迹,让这种痕迹越攒越多,形成一条源源流淌的清泉,我欣赏过她,我也崇拜过她,最重要的是要尊重她!喜欢,欣赏,甚至是爱慕不等于拥有,我久久的思忖着,衷心的为她祝福!‘’花朵‘’在我心里永远是闪亮的!因为她曾经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初遇静姐时,是在考驾照。黑框的眼镜,很瘦,不高不矮。若初见她的人定有她是安静的表象,正如此说,表象而已。 八零后,而且是大专生。骨子里的秀气与文雅,说话时低声细语且总带着一角微笑。尘世中难免少这种女生。只是后来知道其情,其感。
我与几位同学住乡下,静姐在城里姑姑家住。城边下车去驾校还有段路程,我们凡到了,静姐总会来接我们一起。当然开车的不是她,是个男生,他下车走到后门为我们开车门,并没有言语。凡想象的人定觉得他们之间有微妙的感情,但绝非夫妻。并非他们刻意有亲近的行为,而是在语言和眼神里,他似乎仅仅为她而活,满眼的她,满心的关怀。此只是一种风景,我并未深究其意。早因自己亦活的不堪痛苦,直到后来…
科目二考完,那位男生毅然请我一聚,还有同行的一位大姐。静姐与她对角而坐,我俩男生比肩坐。他为我起酒,我本无酒量,但于此景不得不应承,后来我理所当然的开始挡酒,他却无不满。这时才发现,他自斟一杯,一饮而尽,然后为静姐夹菜,说些风趣幽默的话,见静姐笑了,罢了便又一杯。并非酒量好,而是寻醉或许,到最后竟成了两眼的脉脉。
写这一段时,静姐正发过来信息,说她要走了。他老公从陕西来,找到她老家,请了静姐亲人,也讲了些定改性格的保证。如静姐信息所说:“我明天一起走,我坚持到最后,所有人都让我回去,再给一次机会”。我的回复当然并不隐晦:“他会难受,定然如此”。
此时他确在醉酒之中,我去过电话,能听辨出来。此时的他,我亦不知道其苦楚。我不能一一道出静姐发过来的信息,只有这几句,我觉得必然要送给他。
“我没有余地”
“对他这辈子都是亏欠,以后得路我也不知道会怎样”
“爱他却不能给他安稳,我欠他的”
“我知道他爱我,为我他受了太多苦了,这辈子我最爱的,也是最爱我的人”
是月老不靠谱,还是岁月捉弄。他们是初恋。十年前,十八岁,青涩的爱情,总是世间最纯的情。没有理性,成熟这些世俗的词。只有爱。一份于他们深埋,却刻骨的感情,终究于现在显露了。
十年茫茫,我总不至于喜欢听别人的故事,太长亦无耐心。仅仅略知,他们十年前相恋,十年前分离。他觉得他不够优秀,会害了她。她以为种种“恨”上他。便如此消逝了这份连手亦未牵过的爱。即便现在,她醉了,他亦是对她尊重,放她到床上,盖上被子,就于床边趴一晚上。
十年后,她因感动而来的婚姻开始不幸福。十年后,他卖掉快递代理以应付父亲的疾病。妻子离异,留下一儿一女。这一儿一女在我所认识他们的日子里,皆是叫着静姐:姐姐。一开始我还质疑这种称呼的合理性。不过后来才明白这种似同母亲的亲爱。
这和《大话西游》的场景要近乎相同了,若要是有离别的车站,“他多么像条狗”。我亦如此像。
遇见那个姑娘的时候,我十五岁看的书永远是课本,写的字永远落在作业本上,那条老街没有拆,我一路走去,歌曲切成了许嵩的飞蛾。
“我爱你像飞蛾扑火,得不到什么,是我错误的选择,也许一个人比较适合。”
遇见那个姑娘的时候,是在一个阴天,她站在街角,手里捧着一盒棒棒糖,低头思忖些什么,身影明朗得像一簇阳光,深深深深地印在了我的眼睛里。
看见我走来,她抬起头,递给我两根棒棒糖,“呐,我要走了。”
“去哪?”
“新加坡。”
“还能回来吗?”
“也许吧。”
再久一点,看的书换成了散文,写的字落在了给姑娘的情书上,我从山坡上跳下来的时候表磕在石头上磕坏了,时间永远停在了2015年。天气明朗得不似这个世界。我给姑娘发信息,聊些有的没的,琐碎零散,姑娘回复很快,我的心情跟天气一样明朗。后来手机没电了,回忆也跟着断片了。
越遥远的身影越是黯淡。
我忘记了姑娘离开的那天,我好像一点也没有难过,好像相信她有一天会回来,我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会有这种自信,自信她不会离开,自信她还会回来。姑娘依旧留在我的列表里,至今没勇气再发一句你好吗。手机里循环播放那首飞蛾,下一首,还是飞蛾,好像切来切去永远是这首。
故事从一页翻阅到另一面,情书留在了日志里,棒棒糖被丢进了垃圾篓。
遇到一些很难的事情的时候,总喜欢去回忆那一点美好的情愫,然后告诉自己,呐,你也曾经那样明朗得不似这个世界。
后来发生了越来越多的事情,夜晚的灯光开始彻夜通明,失眠的次数越数越多,梦里的小绵羊撞在了树上,老街的店铺一家家换了方向。
去了一次又一次的街角,街角没有人,又没有人,还是没有人。
空空荡荡,回响着空空荡荡的歌。
一首飞蛾,从昨天放到今天,一遍两遍两百遍两千遍。
飞蛾说要扑火,飞蛾说有灰色的泡沫,飞蛾说要去看万家灯火。
飞蛾死在了昨天。
有时候挺羡慕那些可以当一只飞蛾的人,为什么事情都可以奋不顾身。我不能,我有所顾忌,或者说,缺少拼死的勇气。有勇气去拼死的人未必真的会死,也未必走得更坦荡,但至少活得不差。像我这样有所顾忌的,遇上一片荆棘丛,心想,太难走了,于是绕开,于是越绕越远,于是永远走不到头。突然有一天,他后悔了,有勇气去拼死了,可是这条路一旦绕开,就再找不回去了。
就算找回去,也不是该拼死的人了。
善变的人总是在变,想法在变,故事在变,方式和途径在变,突然有天连他自己也变了,变得他自己都不认识了。就像这座城市,昨天走在这条街道上,走到今天,街道变成了广场,广场上人潮涌动,姑娘站在广场的角落。
姑娘说:“呐,我要走了。”
“还能回来吗?”
“也许吧。”
也许不回来了,也许回不来了。
有人问我爱情最怕什么?
我想了想... 爱情最大的敌人是什么?是...... 是时间与距离!
你爱他(她)而他不却在你身边,每到夜晚透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拿起了电话,他(她)和你讲起了今天他又经历了如何的路途与冒险,而你只能在电波的另一端惊叹和想象,或是愤慨与安慰,而话筒传过去的情感远远比不上在她身旁的静静凝视倾听或是一个深深地拥抱又或是肆无忌惮的扬天大笑。
感情不是我经历了什么他今日过的又如何,每到夜晚就像开一场故事茶话会,她有故事我有酒,这只会把我们距离越拉越远。其实她不想听你那千篇一律故事,只想要拥抱你,而你不在他身旁。
两个人最重要的是“我们”经历了什么,不在身旁何谈经历。
两人相互的情感由于时间和距离的拉远就像变成了沙漏里向下流淌的沙粒,缓慢而又急速流失而去。
平凡的各奔东西,让美好的过程变成了往日的回忆。
最后可能只剩一句
爱过
不知谁说过,抓住沙子,沙子会漏。抓住爱情呢,爱情又会怎样呢?
小时候,我们一起砍柴,妈妈说,我和堂姐最像,因为我们总是回得最慢,砍柴砍得最少,于是对于堂姐,我时常的关注她。
堂姐小时候一次烤火,大人不小心,她摔倒在炭盆里,把脸部烧伤了,留下了伤疤,哪怕长大了,长相看起来还是有点吃力,这就影响了她一辈子的幸福。
堂姐的第一任丈夫是一个四川的,叫银祥子。确切的说,银祥子长得比堂姐强多了,人也机灵,可是因为家庭条件,娶不到老婆,才免为其难的与堂姐结为夫妻。与银祥子的那些年,简直就是堂姐的噩梦。银祥子家的负担太重了。银祥子的一个姐姐嫁了,家里有八十多岁的双亲要照料,还有前女友甩下的一个孩子要负担,本来家里有一个大哥,可是却意外死亡了。银祥子也在外面打工,但银祥子的开支也不小,抽烟,喝酒,打牌,甚至堂姐不在家的时候还会找小姐,赚的钱时常还不够自己用。和堂姐结合后生了两个女儿。那几年,堂姐累得够呛。自己家里的负担重,还要寄钱给他的姐姐照顾双亲,还有那个孩子一个月也要生活费,等银祥子安葬了他的大哥,送走了两个老人,把儿子培养大,堂姐家却搞得一贫如洗。后来为了生计,银祥子在家照看小女儿打零工,堂姐到外面去打工。没两年,堂姐回来就要跟银祥子离婚,哪怕他们的大女儿结婚了,哪怕他们都四十好几了,哪怕堂姐是个“疤婆”,她都义无反顾的选择离婚。而银祥子对于堂姐好像也没有太多的感情,我曾亲口听他说,是堂姐的长相影响了他的运气。堂姐的这段婚姻就这样不疾而终。后来才知道,堂姐是因为外面有了人,有了比银祥子更好的人选。
堂姐的第二任丈夫只和堂姐生活了五年,但在这五年中,也许是堂姐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我不清楚他们的,但我听人说,她的第二任丈夫比堂姐大二十岁,是个厨师。他们在酒店相识,堂姐带着第二任丈夫回来过年,她的女儿就不认那个后爸爸,但堂姐不在乎,比她大那么多,堂姐也不计较,因为第二任丈夫爱着堂姐,真心的爱着,并且他没有负担,儿女大了,是个离异男人,双方的亲戚都反对,但堂姐不管不顾的嫁给了他。原以为这样的日子会幸福,可是正当他们计划着建房子,买家具,奔未来时,才六十岁的第二任丈夫检查得了癌症,并且是晚期,几个月后,堂姐送走了第二任丈夫,人也瘦了一圈。
一年后,堂姐又嫁人了。这一次嫁的是本地的一个砖匠,年龄相仿,堂姐也很喜欢那个男的,可是那个男的前妻是病死的,家里条件很差,女儿要读大学,儿子才读小学,家里也没有房子,听妈妈说,堂姐把家里的电视锅都搬过去了,铁了心的要跟他过。虽然两边的儿女都不同意。后面的路还很难,用我的话说,看条件差一点,堂姐会和他过得长久一点不。
抓住爱情,爱情是抓得住的吗?可是哪怕抓不住,也阻挡不了人们追求爱情的决心。
爱从一个开始,淡淡的自然而清新。爱一个不爱你的人是的,爱一个人却没有让他明了你的心是更痛苦的。
也许上天故意让我们在遇到中的真命天子之前,遇到几个有缘无份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学会去这份迟来的礼物。随着一切,激情,的消失,你对那个人的关心及仍然丝毫未减。那便是爱了。
生命中最的事莫过于追逐你所爱的人,看着他远离。他对于你的重要并不能使他回馈给你什么。无论你追逐多久,你还是要让他走,无能为力。
我们容易沉浸在现有的中,久久陶醉而不能自拔,当这快乐突然消失,我们茫然不知所措,为的快乐陷入苦闷的深渊,却没有发现在生命中的其他地方还有太多快乐着我们去感受。最好的不需要任何语言的沟通,当他走过时,你只需坐在回廊上,轻轻的挥挥手,却觉得是你曾经有过的最美妙的沟通。
我们在失去的时候才懂得曾经过,可我们也在得到时发现我们曾经缺少的。
在付出爱的时候,谁也不确定会得到回报,不要期待着得到爱,慢慢的等待你的爱在他的心中生根发芽,即使不会,你也当,因为你心中已有了一片爱的绿洲。
也许有许多话你永远也不可能从你期望的人的口中说出,这将是最大的悲哀与痛苦!如果你的心还没有安定,那么请你永远不要说放弃。如果你还爱他,为什么要说不爱?属于那些曾灰心却仍继续期待的人,属于那些曾被出卖欺骗却仍坚信的人,爱属于那些纵然伤痕累累,却仍渴求爱的人。不要让你的人太过和痛苦!如果你爱她就告诉她!
和一个人反目只要一分钟,和一个人相爱却要一个小时,而忘记一个人却要花上一生的时间。不要为了的外表而动身,那也许只是假象,不要为了财富而动身,那终将变淡褪色。走向那个能够使你会心微笑的人吧,因为一个微笑可以把黑暗照亮。你能找到那个把你生命照亮的人。当你深深的人出现在梦中时,你真的希望能够感受他真实的拥抱。希望你的生命中有个可想可梦的人。
做你想做的梦,做你想要做的事,去你想要去的地方和你喜欢的人在一起,成为你想要成为的人,喜欢你喜欢的人!因为你只有一次生命来满足你的要求。
什么才是最快乐的人?他们是哭过的人,受过伤的人,追求过的人,尝试过的人,充满感激的人,而又重新快乐起来的人!是真正懂得快乐的人!
爱从一个微笑开始,在快乐中得以延伸,却随逝去……
珍惜你所拥有的,你会很快乐。
"‘嘿!这儿!’她转身,阳光浮动中的他穿着白衬衫,带着那顶帽子,挥动双臂,一如当年门边的那个少年。一脸笑容明亮得惹湿了她的眼。"
他靠在门边,晃动着手中的面包和酸奶,干净明亮的笑容混合着冬阳,柔和了蓝白色的校服,一瞬间,心跳仿如树叶空隙间漏下的半拍阳光,悸动。悄悄的,她喜欢上了他,那个少年。
多年以后,她仍旧在想,若没有那场相遇,是不是一切就不会开始?
初中,那是一个流行小组学习的时期,她从办公室拿到分组名单,寻找着自己的名字——第三组,四个同学,单一个女生。男生么,挺好,简单直接。回到教室,站在讲台上看分组公布后的几家欢喜几家愁。忽然很想笑,这算不算掌握了生杀大权?
她和他坐到了一组,桌对桌。他是班上的数学小王子,而她,曾被老师坦诚寄语“要是你的数学能提高,中考上重点班没有问题。”她开始就近利用资源,向他请教,代数,几何,抛物线。而她渐渐习惯上看他咬着笔头解题的模样,眉头紧锁,沉浸在大张草稿和演算中,又忽地一笑,舒一大口气,将本子甩给她,挑眉——“成功”,是毫不掩饰的骄傲。
一如拥有了大于零的判别式, 二次函数和X轴有了交集。他和她渐渐无话不谈。她仍旧记得那个晚自习后,他拖她到操场练跑步,他喘着气问她“你的理想是什么?”“嗯,还没……还没想好。”,她早已上气不接下气,“你有吗?”“当然!我要成为一名天文学家!”他告诉她,他要透过望远镜头,去探寻那些发光体,去寻找一颗颗星辰的命运,沙漠,水,生命,那是他热爱着的未来。是谁说过,对着夜空许愿,就会得到那些古老而遥远的星辰的祝福,而愿望成真?她看着他上扬的脸庞,和眼中闪闪发光的信念,双手合十,轻轻地笑了,嗯,你会的。
“小卖部人多死了,少得可怜的东西哪来这么大的吸引力?不帮你买了,我都快成肉馍了!”她捏了捏闺蜜苦不堪言的脸蛋,把校卡推给他,“帮帮忙咯。”他看着她,一脸无奈地摇头,“怎么能懒到这种境界?买不到就别吃了。”却又在她默默准备将卡拿回时起身夺过,冲出教室,连小卖部阿姨也惊异的积极。上课铃响,他飞回座位,将几袋零食扔给她,脸上是止不住的得意——“小爷我出面,哪有办不到的事?”她笑了,笑着对他点头称是,笑着在心中暖意阵阵,悄悄的,她的少年。
V2 再见了,三年。再见了,最纯洁的初中。
她初中生活的开始是极其平常的,起床,上学,十四小时后又挤着那趟永远人满为患的58路车回家,洗澡,继续学习到头发干透,睡觉。周而复始,平淡索然。然而,在初三时一切都发生了转变,只因他的一句——“你努力一下,说不定我们一起分到高中部的实验班”,玩笑的语气,挑战着自尊的底线。第一次,她的生活开始变得极有目的性,各种练习册塞满抽屉,一本接着一本。她开始习惯上沉默,整颗心泡在汪洋题海的洗礼中。日子一天天流过,试卷袋无休止地长胖,而她逐渐跻身班级前五,又年级前十,前三。班主任看她的眼神开始溢满笑意,“榜样就在身边,还有几天了,同学们,最后冲一把啊!”。他歪着头看她,良久,抛出一句,“你这是要超过小爷的节奏啊。”她笑着摇头,“哪敢,哪敢”,一句话,好似一年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应。她理出一张张成绩单,看着最前面两排紧挨着的名字,笑弯了眉。
最后的大考终于如期来临,班主任在台上喋喋不休,“带好文具,别忘了2B铅笔……机读卡上的考号再三检查……审题审清,步骤要有顺序……”,不长不短四十分钟,却仿佛说完了三年的话。黑板上是花花绿绿的离别感慨,一箱箱书被搬出教室,要签名的同学绕班主任形成密密实实的同心圆,一张又一张离别赠言,漫天飞的都是愁绪。她一把拉起他跑出教室,一路向操场,“你再帮我解道题吧!”他看她从身后拿出一张演算纸,“圆和二次函数啊,easy……”她凝视着他低头的模样,脸上金色的绒毛在阳光下若隐若现,“咔嚓——”他被惊得抬头,却见她手拿相机,笑得一脸灿烂,“好了,不解了,也考不了原题。”她伸手扯回解到一半的稿纸,将他愣在原地,独自走向跑道——是哪首歌唱过,
“好想再回到那些年的时光
回到教室座位前后
故意讨你温柔的骂
黑板上的排列组合
你舍得解开吗”,
属于一半的眷恋。留着吧,如何舍得。
老师口中无所不能的优秀,或许不过是和他更近一点,而这,足以是她拼尽全力的理由。
她拿出衣柜中的盒子,翻出一年前的那张照片,她凝视着照片上的那个男孩——干净的面庞,低头解题,被她偷来的片刻。许久,小心放进收藏盒, 坐在书桌前,看着文理志愿表的眼神渐渐坚定,黑色墨水,一笔一划地写上了——“文科”。放下笔,轻轻叹气,两眼望向窗外的远方。文科,也正应了父母的想法,“挺好的决定,女孩子还是搞点文艺的东西好”,是啊,没什么不好。
放假前最后一天,作为班长的他一张张收起分科表,对着选理的同学拍拍肩膀,笑一句“兄弟,学好数理化双腿走天下,咱要一起对着试卷发疯啊”;对着文科同学感慨,一脸哀伤“兄弟,路漫漫其修远兮,你要好好上下而求索呐”。终于,近了,她把表递给他,笑笑,“我要去上下求索了,你继续发疯。”“啊?”他瞪大眼睛看着她,半晌,憋出一句“我没同桌了啊!”她只是继续笑,笑着,笑着,就觉得僵了脸上肌肉。
离开教室前,他问她为何读文,她看着他一脸正经,玩笑般的语气——“因为理科不好啊。”“上次考前十的是谁?”,“那就因为喜欢吧。以后,没了我这个小对手,你还更乐得轻松。以后,要坐稳理科第一啊。”“没了你们这些人,以后还有谁敢和小爷争龙椅?”他扬起下巴,眼里的东西如此闪耀,让她怎舍得别开眼。他拍拍她肩膀,“那,以后还是好朋友!”“嗯,好朋友。”她对他挥挥手,背起书包,转身离开,说不出的不舍与决然。
是啊,真的不差,可为何又一定想要追上你,你的好朋友,如此贪心的我。和老鹰比跑步,和大象比游泳,你说,这样的办法,是不是很聪明?所以啊,请你一定要拿好年级第一,那样,我就有了奔跑的方向;就,似乎和你又近了一点。
新的班级,新的生活,新的同桌。放学回家的路上,她绕道到文具店挑选出一本封面被亚麻处理,自然手工裁边的本子。回家,用黑色墨水钢笔在封面写下他的名字,一笔一划,认真而用力。坐在书桌前,呆呆地,看着墨迹在纸上缓慢而沉默地晕开。她很少写他的名字,他的字不像大多理科男生般写意派,因而她也就少了帮同桌写名字的幸运。只是,她是排斥写他名字的罢,或许只是——疏远不一定是讨厌,更可能是喜欢到了深处。
她过上文科生的生活,听课,写作业,看书,背书。在文科班慵懒学习的氛围中,她却把自己绷得似一根弦,每到考试就猛得发箭,直射榜首。同桌用崇拜的眼光看她,更有人嫉妒不满,她却只是笑笑,凭着好学生的特权,悄悄收好每一张年级大榜,剪下第一排并列的两个名字,小心地贴进日记本里,仿佛就赢了一切。
偶尔遇见,他热情地挥挥手臂,又转身回到拥着他的一群男生中嬉戏笑闹,她笑着招呼,却在他走远后猛地低头,又再镇定地一直凝视着那个角落,直到上课铃响起,惊了心绪。放学后,在日记本上,极尽一切写作功底,将那几秒的他尽情描绘,仿佛才终是圆满。
写作,是属于她的骄傲。考试中用烂了的正反论点,修改创新,千篇一律的结构格式,不屑一顾。竟反倒让她成了语文老师口中的“你看看人家的文笔”。同桌笑她平时辛苦写作终于有了回报,她摇摇头,不是,不是辛苦。写作,只是她的情结。在文字的世界,一个个角色都演绎着自己的红尘滚滚,而她,不属于笔下的任何一个人,她是命运,站在高处,随意操纵着人生,只凭悲喜。
时光,总是在我们终于准备好全力以赴向前冲时告诉你,一切已经结束,所谓徒劳,所谓残酷。三年的光阴终于在最后一场考试结束的铃声里远去,没有你好,没有再见。她缓缓收起纸笔,走出考场,仰头凝视天边云霞炽热地燃烧,一如所谓的青春,燃烧着热情,无知地奔向大人口中美好的远方。然后,当某天,在黑夜里捏着自己滴血的单纯哭泣时,蓦然明白,一切原来只是谎言。从此,孩子终于成了大人。
静静地开始,悄悄地结束,她喜欢这样的简单。十年眷念,是她最青涩的秘密。象牙塔中盛夏已至,冰淇凌化在舌尖的一瞬,便是告别。
“嘿!这儿!”她转身,阳光浮动中的他穿着白衬衫,带着那顶帽子,挥动双臂,一如当年门边的那个少年。一脸笑容明亮得惹湿了她的眼。她朝着校门走去,笑着望着他,静静的,只是笑着,一如当年在座位上,望着望着,就进了心。他被看得有点发毛,笑着说:“今天可是你大学毕业出国前最后一次了,咱们定要不醉不归!走!”和前几次他失恋后拉着她去酒吧不同,以前,她只是拍拍他,一路无话地走着,等待着他将那段恩怨情仇一点点对她倾诉。她是幸运的吧,毕竟这一只习惯深夜独自舐伤的狮子选择了她作为自己的倾诉对象。只是,这样毫无保留的信任,却是她不愿承受的重量。这一次,她爽快笑笑,干脆地应下。
摇晃着玻璃杯中琥珀色的液体,听他豪气地祝自己前程似锦、未来光明,她用杯子冰去双颊的酒晕,她向来不喜别人俗气地说这些,祝福或是恭维,只在听话人心。因而每次他词语排列不到三个就会被她毫不留情地打断,可是这一次,她只是静静地坐着,感受着酒香和着他的声音在空气里漂浮——无非贪恋罢,最后一次。
暮色将近,她酒意渐醒,拉着他回到学校。分别前,她从书包里拿出封好的纸盒,他感叹“这么重,你竟背了一路?!傻不傻。什么东西啊?我拆开咯。”她慌忙按住他作势要拆的手,“回去再拆,回去拆。不,我走的那天你再拆,对,你那天再拆。”他笑她的急态,点点头,朝她挥挥纸盒,转身离去,灯光微摇,渐渐拉长他地面黑色的影子,只剩下灯下站着的她,久久凝视着他的背影,嘴角含笑,朝他轻轻说道:“再见了,这一次,是真的再见了。”
是啊,真的好重啊,恰好十年的欢喜与牵挂,凝结于的这几本日记,怎能不重。遇见,即是一种缘分,一如和朋友吃的蛋糕上的第一口奶油,仅是小小的乳白色,却柔软着整个味蕾。坦白,那些悄悄藏在心里的隐秘,终于这样赤裸裸地站在了阳光下,没有欢喜与悲伤,亦毋需回答,只是想让你知道,那个女孩,原来一直眷恋着你阳光下的模样,悄悄地,喜欢着。
如此,便是告别。
如此,便是最好。
火车站相拥而泣,就到这里吧。你朝我挥了挥手,那曾是我牵过的,我怔怔的在那里一言不发。去吧,回到你父母的身边。我突然不禁嘴里蹦出了句,是那样苦涩不堪,心里在痛苦的流泪。我们是A大学同学,那一年她真美,一身洁白的连衣裙。在阳光下,绯红的面庞。总挂着如歌如朝阳般的微笑,而我是块木头。总是呆呆的傻傻的望着窗外。我知道追求她的人很多,鲜花,礼物,情书几乎堆满了她的书桌。我也只是偶尔看一眼她青涩的面庞。当四目真的相对时,她说她喜欢我呆呆的样子,头一次感觉人生这样因为呆感觉美好。我们相恋了,就这样简单。我弹着吉他,唱着歌,她迈着轻快的舞步。
我们就这样,一起学习一起游玩,一起憧憬着未来。假期便是我们短暂分离的时刻,由于他家在H市而我的家则是令一个省的F市。异地恋的相思之苦是难以忍受的,我便趁着假期。坐上了火车去往了她的城市。那是一座拥有历史文化的古城,古色古香,可谓江南出美女,也许从不是传说。我来到了他的家,那居然是一幢在城市边缘的别墅。进了门,便打了声招呼“叔叔阿姨好”,心里不知道怎么的忐忑到了极点。因为我家境贫寒。父母都是普通工薪阶层,哪敢和这个做大买卖的相提并论。可我不认为家庭条件会阻拦我们的爱情。可现实就是这样无情的摧残着我,他的父母明确表明不支持我们的交往。
转眼新的学期开始了,我们依旧如往常一样,她父母的反对,似乎也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她说她会一直爱我永远不分开。白驹过隙,日子流逝,转眼间毕业之季到来了。
很久之前,听舍友分享过他的恋爱史。他暗恋一个女孩子很久,憋了一年就鼓起勇气跟她表白,方式是义气凛然、光明正大地呈递一封五千字的情书。“啊?五千字!结果怎样?结果怎样?”我在惊讶的同时更期待结果,于是迫不及待地问。“结果......结果我就从那时起奋起读书,有幸考上了这里,跟你成为同学。”他说那女生把那情书往他脸上砸,我说他活该。当时我觉得他好傻,好天真。心想,如果我是那个女孩子,要看五千字的情书,还不如让我抄写一百遍《春江花月夜》,更别说答应了。
真傻!
可有相似的经历之后才发现我错了。
现在,我彻彻底底地失恋了,虽不能说是完整的恋爱,虽不是真实的她,一切都是我的梦。
多少年了,一年,两年,三年,哦,绝对是三年。三年来,早晚都有她的陪伴,就连她的一举一动都刻在我的心里。我并没有近距离观察过,但她绝对是我想的那样,她是完美的。
直至如今,梦幻的铜镜被现实的重锤击碎,散落的晶莹碎片定格在空中,仿佛心中滴不出的泪。
暗恋她很久了,表白了,失败了,再暗恋,绝望了。
我在冰冷的舞台演独角戏,她竟然看了,还带着鄙夷的眼光和嘲笑的话语。
噢!糟糕,原来我走错了会场,看错了人。
我没放弃表演。相反,我要演下去,给真正懂得艺术的人看。她不是一个懂艺术的人,至少,不是懂我的人。
悲伤,绝望,我,紧紧相拥。我怀疑自己已死去,不,心还会痛,逝者的心是不会痛的,我还活着。
对,我还活着,并要好好活着。
我一路走,一路演,我知道生命有尽头,但我也知道梦际无边。把青春耗在暗恋里,却始终不能跟她在一起,与其被折磨,不如早日解脱。我还有我的梦想,我的世界已失去了她,我不想再失去生命中任何宝贵的东西。
只要还有一口气,我就会拼命往前走---对未来的我所作的承诺。日后能换他满心安慰,现在的努力便没白费。
恣意飞扬的岁月里,暗恋是一杯毒酒,她每次的回眸都是最烈的毒药,明知酒里有毒,我们还是会一饮而尽,这便是青春的我们!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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