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25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25篇)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2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25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八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第九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十三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七条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八条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第八条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其它规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

  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为

  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资料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潜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务必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理解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务必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务必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务必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务必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务必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务必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状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状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状况,个性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理解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务必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资料。透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状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职责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务必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1、目的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财产免遭损失,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市及本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和全体职工。

  3、相关术语

  3.1三不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3.2三同时:生产、管理单位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3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3.5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相关要求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明确企业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职工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的制度。

  4.2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管理体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3各车间、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4任何车间、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其它安全生产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和抵制。

  5、营销部门安全职责

  5.1负责本部门库房安全管理,保证库房的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完好可靠,保证有效使用。

  5.2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营销人员外出期间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厂内有关临时机构及外派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5.3负责本部门业务工作中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落实。

  6、后勤安全职责

  6.1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内电气线路、煤气管道、液化气罐的安全;负责全厂各住宅区安全值班管理,组织开展住宅区的防火、防盗;负责防止煤气泄漏、中毒等宣传和预防工作。

  6.2负责职工食堂、浴室的安全与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6.3负责厂区的卫生保洁管理及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代用券、菜票)及药品的发放工作;负责防汛应急物资的储备。

  6.4负责对厂房及其它建筑物、生活区公共设施进行周期性维修、保养。

  7、办公室安全职责

  7.1负责组织全厂机动车辆检查、维护、检修、检测,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7.2负责全厂驾驶人员日常安全管理,组织驾驶员考核、换证工作。

  7.3负责全厂驾驶人员职业技能、职业素质的培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

  7.4严格执行厂内有关交通安全、行车安全的规章制度。

  7.5负责安全工作所需的车辆使用。

  7.6负责档案安全及保密工作管理。

  7.7负责全厂各部门安全值班电话的通畅。

  8、生产车间安全职责

  8.1负责本车间范围内其他各类设备及其安全设施、防护设施、安全连锁装置及各类安全附件的维修保养,保证可靠有效;负责本车间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的日常管理。

  9、财务安全生产职责

  9.1负责全厂财务票据、资金、资料的安全。

  9.2落实安全生产及隐患整改所需资金,保障隐患及时整改。

  9.3负责制定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10、车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10.1车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0.2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在本车间、部门贯彻执行,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

  10.3组织制定、完善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

  10.4组织对新进员工、实习生、转岗职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坚决制止"三违"现象。

  10.5组织车间、部门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0.6建立本车间、部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配备具有相应知识和专业技术的安全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10.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11、班组长安全职责

  11.1贯彻执行厂、车间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11.2组织本班组成员学习并贯彻厂、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文件,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杜绝"三违"行为。

  11.3组织本班组员工积极开展或参加安全活动。

  11.4负责对新进员工及转岗职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11.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车间。

  11.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11.7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器材、防护设施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督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12、职工安全职责

  12.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厂规厂纪,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2.2上岗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工作服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严禁酒后上岗,班中打闹;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膊、披长发进入生产作业场所。

  12.3严格执行生产工艺、维修、检验程序,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12.4工作前、工作中、工作结束后都要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报告,在隐患、故障排除后才可以进行生产,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12.5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场所、环境整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

  12.6掌握消防器材及各类安全设施用具的使用方法和急救设备使用方法。

  12.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宣传活动,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件上岗。

  12.8有权拒绝执行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做到"三不伤害"。

  13、实施安全否决权的规定

  13.1实施安全否决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凡是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有权实施一票否决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第一条 总则

  1、 为了加强本公司安全防范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公司以“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为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第三条 防火的知识

  1、加强各种可燃物质的管理,对易燃物质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术措施,如设置防火墙等。

  3、配备消防设施,如消火栓,消防水源、砂箱、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等,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

  第四条 预防触电的知识

  防触电的主要措施是加强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1、各类电器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保证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或保护性接零良好。

  2、电气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作好检修记录,及时更换老化或裸露的电线,及时拆除临时和废弃线路等,接线头要包扎绝缘。

  3、建全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章和责任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或修理电器设备。

  4、对电器设备进行修理作业,要拉断电源和穿戴绝缘衣物。

  5、组织职工训练,掌握对触电者的急救措施和技术。

  第五条 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是包括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和统计、采取措施及处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第六条 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

  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处理失当。一般按如下顺序处理:

  1、首先要切断有关动力来源,如气源、电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伤、死亡人员,对重伤员进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计事故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4、及时报告和呼唤援助的同时防止事故扩大和尽可能减少损失。

  5、采取灭火、堵水、导流、降温等措施使事故尽快终止。

  6、事故终止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七条 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本目的是:找准原因,查明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八条 安全检查

  1、查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九条 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1、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检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注意堆放、运输手段等。

  3、检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检查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控制机构的完好情况。

  5、检查其他防护的安全性: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第二章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十条 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公司办公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检查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第十二条 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的开门和锁门,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切断,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应妥善保管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将抽屉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 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公司所属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应在办公室备份一套,办公室必须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第三章 财物失窃处理办法

  第十九条 本公司发生财物失窃事件后,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该房门是否有明显损坏或被硬性物撬开的迹象。

  第二十条 开门进入房间后,须查看房内之物是否凌乱,行李或提箱、橱柜是否被撬开。

  第二十一条 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第二十二条 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

  第二十三条 侦查人员到现场后,应主动协助其工作,以做好内部调查。

  第二十四条 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第四章 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六条 总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第二十七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第二十八条 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发生火灾要尽力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三十条 完善逐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三十一条 消防设施要随时检查,保证有效。

  第三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后,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安全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119),并积极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三十五条 奖励

  1、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奖励20—50元;

  2、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奖励100---1000元。

  第三十六条 处罚:

  1、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仍拒不执行的,处罚款200元/次。

  2、因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经济赔偿责任,并处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所在部门防火责任人处罚款200---1000元。

  第五章 突发事件处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员工及所有驻外机构的员工。

  第三十八条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员工人身发生重大的病、伤、亡或重大的刑事案件、家庭恶性纠纷等。它们具有突然性、特殊性等特点。

  第三十九条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突发重大事件一经发生,当事人或知情人须向相关管理部门及公司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协同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需要向公司有关部门求助时,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与支持,不得推诿延误。

  2、在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办公室可以采取边报告、边处理的方法,对事件直接进行处理。

  3、公司办公室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动公司一切必要的资源;全权处理后,再进行经验总结。如有偏差,待处理下次类似事件时,再吸取教训。

  4、突发重大事件处理过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统一由公司办公室对外交涉。

  5、突发重大事件的事发报告、请示及事后结果报告统一由办公室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四十条 总结经验教训及文档管理

  1、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必要时可将分析报告,通报给相关人员以吸取教训。

  2、对处理政策的把握和公司组织意图的理解方面进行认真总结,供其他管理者参考借鉴。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教[1997]83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务必经常抓、重点抓、反复抓,才能使职工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在技术上懂得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在操作上掌握安全生产的要领。为了保证安全教育的有效性,特制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要教育全体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努力做到安全生产。

  2、工程管理部对公司员工要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集中统一安全生产教育时间,学习有关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和交通法规,做到安全生产、安全行车,结合公司实际,有针对性进行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思想进行教育,抓好安全生产;

  3、公司要根据施工任务和特点,利用安全广告、展览、板报、经验介绍、现场分析、班前班后会、知识竞赛等形式,适时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4、工程管理部每年负责对特殊工种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一般应不少于8学时。架子工、电气焊工、起重工、机械操作手等工种的考核检查,未领取上岗合格证书的,一律不予招聘用,对持有合格证书的人员,上岗前要组织对其实际操作、理论、安全生产等进行综合考评,合格者上岗;

  5、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对工人上岗前要针对不同工种,有目的、有重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工人熟记所从事工种的操作规章和安全生产制度,上岗前要进行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6、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坚持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坚持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职人员要进行检查,发现事故苗头,要及时纠正,消除事故隐患。

  教育资料

  1、三级教育资料

  (1)公司级教育资料

  ①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②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急救措施。

  (2)工程项目(施工队)级教育资料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②在施工程基本状况和务必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施工用化工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及防煤气中毒如识。

  (3)班组级教育资料

  ①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②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③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④本工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⑤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

  2、转场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1)施工人员转人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务必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2)转场教育资料

  ①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②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①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务必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②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③教育资料

  a、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b、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c、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e、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种作业安全教育资料

  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作,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4、外施队安全生产教育资料

  (1)各用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务必理解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末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外施队上岗作业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分别由用工单位(公司、厂或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现场)、班组(外施队)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3)外施队上岗前须由用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将外施队人员名单带给给安全部门,由用工单位(公司、厂或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资料是:

  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

  ②安全生产的重要好处和必要性。

  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④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

  (4)项目经理部(现场)务必在外施队进场后,由负责劳务的人员组织并及时将注册名单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施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小于8学时,具体资料是:

  ①介绍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

  ②讲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礼貌施工的制度、规定。

  ③讲解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④讲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4)外施队上岗作业前,务必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5)对外施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务必分级进行考试。经考试不合者,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务必清退,严禁使用。

  (6)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龙门吊、桥吊、履带吊、汽车吊、卷扬机司机和信号指挥)、锅炉压力容器工、电焊工、气焊工、场内机动车司机、架子工等,务必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北京市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7)换岗作业务必进行安全和产教育,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从事非本工种的操作岗位作业前,务必认真进行应对面地、详细的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

  (8)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务必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理解任务。

  (9)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务必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持续改善,保障健康安全”的方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新员工、合同工、临时工);

  2.2外来人员(外单位来公司业务联系、施工、培训、学习等);

  2.3转岗、顶岗、脱岗人员。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临时工入厂一级安全教育;

  3.2综合管理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专项、日常安全培训教育;

  3.3行政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消防、保卫、交通运输培训教育;

  3.4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协助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行政部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识别、计划、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

  3.5各生产班组负责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各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6财务部负责保障教育资金的落实。

  4、资料:

  4.1入企业教育

  4.1.1一级安全教育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管理部、行政部对新入厂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相关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等,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单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2二级安全教育

  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厂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相关事故教训、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4.1.3三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工段长)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施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职责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预防措施、相关事故案例、安全设施装置、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4.2特种作业教育

  4.2.1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特种作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2.2特种作业人员须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4.3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务必进行有关安全培训,经所在地设区的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4变更培训

  各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4.5事故教育

  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6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教育

  各单位在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并实施相关人员的专门安全教育。综合管理部进行监督检查。

  4.7转岗、顶岗、脱岗人员教育培训

  员工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务必由厂、班组进行相关资料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8外来人员培训

  4.6.1外来施工人员务必经综合管理部和行政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资料包括:公司生产特点、相关制度、相关规定、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等资料,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发放入厂证。

  4.6.2外来参观、学习、业务联系人员,须由相关单位进行相关安全制度、规定厂及注意事项培训教育。

  4.9日常安全教育

  4.9.1综合管理部协助公司安委会制定并实施公司级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对象包括公司级、厂级领导及安全员,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典型案例讨论及其他相关资料。

  4.9.2各单位组织制定本单位日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学习计划,班组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所有人员务必参加,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厂安全规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关资料。

  4.9.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班组安全学习,综合管理部和生产厂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状况,在活动记录上签字。

  4.9.4公司安全培训是全员培训,任何人缺席均需进行补培训。

  4.10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4.10.1公司各部门要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记录培训时间、资料和考核结果。

  4.10.2公司、各单位要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培训目标,指定培训计划并实施,培训计划变更要有记录。

  4.10各部门要对培训教育方式和效果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到达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对车辆运行动态进行监控,以提高行车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企业《行车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

  1.公司新购车辆必须安装行业管理部门认可并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其中GPS必须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xx)的卫星定位装置要求,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保证车辆监控数据准确,确保装置正常运行、监控有效。

  2.行车记录仪、GPS系统设备的选型、审批、安装、管理统一由安全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使用、维修、管理工作。

  3.公司应实行二级监控管理制度,一级监控中心由本市有资质的信息服务公司负责监控。

  4.公司应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管理,记录运行过程中驾驶员的操作和车辆的运行情况,以提高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责任心,从而降低事故率,确保运输生产安全有序。

  5.一级监控中心负责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抽查,以监督各车辆的`工作有效性。

  6.通过GPS系统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车速、运行情况、行驶线路等动态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车辆取得联系,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7.二级监控中心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实时监控、数据采集、整理、记录、分析工作,并建立基础台帐。根据现场检查、抽查、驾驶员报告的故障信息,督促、指导驾驶员及时维修。

  8.经常与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监控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操作要领和更新相关的软硬件,促使设备不断升级优化。及时培训驾驶员掌握操作要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9.公司每月对车辆行车记录仪进行一次数据采集,并填写车辆行车记录仪检查情况,对车辆最高车速、平均车速、停车记录、超速记录、疲劳驾驶等记录进行检查、等级,发现异常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帐。

  10.为确保GPS车载系统通讯、定位始终有效,GPS车载电话费、信息服务费应及时支付,以防欠费而造成停机。

  11.公司将GPS车载电话设置内部互通,报警装置确保有效。无故不得拨打GPS车载电话,不得占用GPS监控系统从事其他工作。

  12.每天通过GPS监控对车辆车速、运行情况、行驶路线等进行监控,定期发送有关安全行车、天气变化、道路状况等短信消息,并填写车辆GPS系统监测情况。发现车辆超速、偏离正常行驶路线等现象的,立即以短信提醒,及时纠正、消除交通违规违法等异常现象。

  13.在GPS“日查”、行车记录仪“月采”中发现驾驶员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应立即报告,如连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书面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教育、处理工作。车辆发生事故应及时分析车辆行车记录仪“事故疑点”和GPS系统的有关数据,为查清事故原因提供科学依据。

  14.通过设备查询、现场巡查等方式经常性地对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始终保持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和监控中心联系,并做好维修记录。特殊情况未能及时修复的须在维修记录上书面说明原因,并尽快拿出处理办法。

  15.公司对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设备主要连接线接口处封上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撕毁封签,因维修保养需要损坏封签的,信息管理员应在设备维修保养完成后及时重新贴上标签。

  16.车辆转让过户、报停、报废,信息管理员将做好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的拆机保管工作,长期报停车辆,及时办理GPS车载电话停机手续,车辆启用时及时予以恢复。

  二、车辆驾驶员应履行的职责: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行驶中按照《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安全驾驶,杜绝各类违规违法现象。

  2.驾驶员必须在“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经常性地对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工作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发现故障或工作不良,应立即报修,一时无法修复的,应向信息管理员反映,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严禁驾驶员私自修理、故意破坏和拆、拨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设备各部件;严禁擅自修改有效参数值;严禁它物覆盖GPS天线;严禁重物堆压设备;清洁时使用干毛巾、防止仪器受潮损坏。

  4.驾驶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注意观察车辆行车记录仪及GPS显示器,及时了解各种信息,调整驾驶操作,严禁利用车载电话与外界人员聊天、说笑及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如需使用车载电话时,驾驶员应选择安全停车区域,待车辆停放安全后,方可接听和拨打电话。

  5.车辆在维修保养过程中需要电焊等作业的,驾驶员须关闭电源开关,切断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的供电电源。因车辆维修需要将GPS终端设备、行车记录仪拆装时,驾驶员有义务提醒修理人员轻拆轻放,必要时报告信息管理员和监控中心由专业人员拆装。

  三、处理办法:

  1.公司将确保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正常工作,列正当理由停机的,公司将书面向上级监控中心说明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管理责任。

  2.公司将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管理、检修、信息管理员、车辆驾驶员、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对造成系统无法正常工作运转的责任人,在批评教育的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不按时“日查”、“月采”的,接报或发现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故障未能及时联系维修的,未能在工作日内发现车辆行车记录仪内在故障及其它有无上述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对责任人给与警告,按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给与一定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调离岗位。

  4.不按规定使用、管理、保修等原因导致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除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还要相应经济处罚。

  5.迟到,瞒报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故障的驾驶员,故意使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处于间断失效状态的,对负有责任的驾驶员给予解聘处理。

  6.因故意损坏而导致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无法正常工作的,发生事故导致责任认定被动,加重公司损失的部分由责任人承担,对负有责任的车辆承运驾驶员给予解聘处理,设备受损的修复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7.车辆发生事故等原因而使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受损失时,驾驶员按“行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车辆的GPS系统、行车记录仪故障或事故修复费用均由驾驶员承担。

  8.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在监控时,发现驾驶员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确保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相关经费使用的及时、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

  一、按公司营业收入的1.5%作为财务提取的安全生产资金,由公司财务部专项储存,划拨至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专项资金账户,专项用于安全生产,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部提出,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安全资金的管理:

  1、安全教育专项资金。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日常安全教育学习活动、员工岗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以及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2、安全防护用品资金。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投入、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品等。用品采购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要及时向总经理室提出报废更换申请。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必须退货。

  3、设备装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设备的购置,行车记录设备和GPS监控设备的`投入,各类安全器材的投入包括大小警示牌、绳索、雨披、千斤顶、灭火器等设备。安全设备和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应急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费的支出。

  4、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等安全监管费用支出。

  三、公司安全部对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对安全防护用具及应急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应急用品、应急车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9

  为了强化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白勺思想,营造良好白勺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使本单位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餐饮业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白勺目白勺和要求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目白勺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白勺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白勺安全和健康。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是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白勺内容,也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素质白勺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各级管理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3、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部门所从事白勺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白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部门应按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白勺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白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白勺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白勺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相关部门白勺管理人员应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白勺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部门从事特种作业白勺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白勺安全作业教育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部门管理人员应当教育和督促所属员工严格执行餐饮业白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白勺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9、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岗位工作所需白勺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白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组织机构由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培训领导共同组成。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机构白勺工作职能

  (1)餐饮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新入店员工白勺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白勺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部门级、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白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安全生产办公室对新入馆员工白勺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新员工进行餐饮业《员工手册》内容及相关制度白勺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并填写培训记录表留存备查。

  (3)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小组领导负责对新入馆员工白勺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部门员工每年一次白勺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工作。

  (4)各部门领班或培训人员负责对新入店员工白勺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更新设备后白勺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内容

  1、国家、地方各级政府、行业白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餐饮业及部门制定白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必备白勺安全防护常识;

  3、岗位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白勺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5、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白勺防范、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及安全撤离路线;

  6、餐饮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象及时间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对象是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在岗员工(含临时工、实习生)、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入馆员工(含代培人员)。餐饮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白勺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入店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上岗、离岗6个月以上白勺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设备白勺从业人员接受专门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事特种作业人员白勺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本单位白勺专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课时不少于国家规定白勺时间。

  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采用课堂讲授、视听教学、案例分析、分组讨论、操作示范、现场培训、问卷调查、参观考察等方法进行。

  具体形式有:

  1、课堂讲授:培训员根据培训要求准备授课讲义和试卷,对所授内容进行讲解,受训人员对培寻咨宗容作笔记备考。

  2、视听教学:利用多媒体、音像制品等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取得直观教学效果。

  3、案例分析:通过对餐饮业以往发生事故或工伤案例白勺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传授应对措施,提高受训人员应变处理能力。

  4、分组讨论:围绕某个安全主题组织受训人员进行分组讨论,集思广益,并对讨论结果进行陈述和点评。

  5、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白勺员工结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示范,规范员工(特别是新员工)白勺操作程序。

  6、现场培训:结合岗位工作特点组织现场培训,边学边练,使受训人员达到岗位工作要求。

  7、问卷调查:结合安全生产活动或公众关注白勺安全话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员工白勺思想动态,跟进培训。

  8、参观考察: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人员进行参观考察,取长补短,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考核

  1、考核要求: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人员,应进行培训后白勺考核,考核合

  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签订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2、考核办法:采用试卷答题、口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评等方式进行,达到规定要求白勺可以安排上岗工作,考核不达标白勺需进行再次培训考核,直至达标为止。经二次以上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或调离原工作岗位。

  3、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半年一次。

  4、考核目标:每名员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知标准,懂防范、会操作。

  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管理

  1、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工作白勺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当年度餐饮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确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训白勺对象及内容。

  2、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组织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培训要求,负责培训时间及培训场地、教具、设备白勺安排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记录以及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白勺反馈信息。

  3、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相关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白勺培训计划和授课要求,安排授课人员到场实施相关内容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负责出题考核及阅卷登分工作。对授课质量差、反馈效果不佳白勺授课人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调整,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白勺培训考核工作,依据特种作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白勺规定,由指定白勺专门培训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注册档案及相关信息;负责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依据《操作证》白勺有效期限,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白勺培训、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备案。

  5、新入店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工作。

  6、各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白勺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白勺部门及岗位培训授课人员,负责本部门或所属岗位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7、餐饮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结合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岗位操作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上岗和无《操作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白勺情况,将追究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

  8、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费白勺计划、安排及使用,《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参照餐饮业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9、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附件之一,解释权在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0

  一、一般安全

  1.操作前先想一想,如有疑难先发问请教。

  2.工作场所内勿追逐嬉戏。

  3.场地、进出口、通道保持整洁畅通,勿堆积物品、废物。

  4.非经允许,不可私自开动机器设备。

  5.勿靠近悬吊物品下方或工作。

  6.了解消防器材位置及其用法,并作定期检查或调整。

  7.发生意外应立即报告,勿擅自处理。

  8.肥料、油布、垃圾应分别放于规定处所。

  二、人员安全

  1.遵守安全规则及信号。

  2.工作时应佩戴安全护具,如安全帽、护目镜、劳保鞋等。

  3.工作时穿着合身工作服,扣好衣服带、纽扣等并保持整洁。

  4.在操作机器过程中,勿于他人交谈。

  5.操作转动机具时,勿戴手套。

  6.如有伤害时,均应迅速处理与治疗。

  三、机具设备安全

  1.开动机器时,应先了解该机器性能及如何停止。

  2.所有护罩使用前后均应放置定位。

  3.保持机器清洁与良好状况,如有故障,立即关掉电源,并向上级报告。

  4.机器运转中,切勿清理、调整或修理。

  5.未获得上级许可,切勿启动或操作任何机器。

  6.机器设备用毕后,须将各操作杆放回原来位置。

  7.关闭电力电钮后须待机器确实停止后,始可离去。

  8.转动中的机器或工具切勿以手或身体试图停止。

  四、易燃物品安全

  1.易燃气体及液体应放置于安全处所。

  2.存放易燃物品的地面周围勿有油渍。

  3.切勿在易燃物品周围点火、吸烟等。

  4.使用气体、液体燃料时,应先检查其输送系统及各部门是否有泄漏现象。

  5.易燃物品使用完毕,应立即关闭分支及总开关,并检查有无泄漏情况。

  五、电气设备工作

  1.电线及电器上不可搁置物品。

  2.通电前必须通知所有参与工作人员。

  3.设备安装时,必须注意装设接地线。

  4.设备插电前,必先查明保护装置之正确与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1

  一、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a.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b.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c.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三、安全奖惩制度

  (1)考核方法:加油站领导负责对加油站进行考核,实行日常督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2)考核内容

  a.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指成品油销售总量、人均成品油销售量;加油量、人均加油量;利润总额、人均利润额;吨油费用额的完成情况。

  b.服务质量及承诺兑现情况。指加油站员工的素质和服务表现以及服务承诺兑现情况,顾客表扬或投诉(顾客来电、来信、来访)情况等。

  c.设备运转状况。指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无障碍发生,无漏油,无失准或因设备问题而中断加油等情况。

  d.安全保障状况。指不发生爆炸、火灾、触电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责任,使顾客受到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等责任事故。

  e.现场管理状况。主要指现场员工的仪表仪容、服务态度和站容站貌等情况。

  f.凡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以及在加油站发生危险状况积极进行抢险的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3)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奖励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惩罚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责任者处罚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

  四、消防管理制度

  1、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带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几个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③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④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2、加油站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责任制。

  3、加油站应当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消防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消防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责任区与责任人;消防人员组成、分工与任务;报警与联络方式;灭火器具与消防设备;灭火及抢救的方法、程序和措施;驻地消防力量的应急动员方式及联络方法。

  4、加油站应当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灭火器具,每月检查保养,做到压力合格,外壳整洁,钢瓶字迹清晰,油漆无脱落,无锈蚀,无损伤,附件完整无损,铅封无破坏,在压力表显示接近红色区域时,必须立即更换药剂(如为泡沫灭火器,需每年更换)。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存放避免日晒雨淋,其配置场所、数量、规格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5、加油站发生火灾,应当根据消防预案,结合火灾发生的位置、周边环境、交通道路、消防力量等情况,按照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6、加油站必须张挂警示标志,如禁打手机、熄火加油、严禁烟火等。并按每台加油机配置一个干粉灭火器,每座加油岛配置不低于2个干粉灭火器;每两台加油机配置一个泡沫灭火器。罐区配置两个35kg干粉灭火车,消防沙2m3,灭火毯5块。避雷装置一套。

  7、建立消防档案,用以记录灭火器材的数量、置换、警示标志的置换,员工演练的日期、人数、姓名等,以及安全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记录等。

  五、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由于跑油、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3、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油站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玷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负责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有关安全部门及消防部门。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7、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

  六、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1、要求上岗员工佩戴工作卡、着装统一。

  2、根据季节,发放夏装、春秋装及冬装。

  3、发放帽子、手套及清洁用毛巾。

  4、每位员工应爱护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5、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6、根据加油站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所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选用防静电质地的布料或材料。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几个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③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④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2、灭火组织指挥系统

  (1)指挥系统分布图

  (2)消防分工:(见最后一页附件“消防义务小组”):

  ①重点部位分工:

  油罐区:

  加油区:全体当班加油员

  财务室:

  ②报警电话:

  火警:119匪警:110急救电话:120 999

  3、各重点部位事故预测及扑救方法:

  (1)加油区

  起火原因:

  加油机静电接地不良,加油枪与油机之间静电导线折断或接触不良;在加油场地穿脱化纤服装;违章用塑料桶加油而产生静电火花;穿带钉的皮鞋在场地走动或在场地铁器撞碰产生火花,违章在场地吸烟、用火,车辆起动或不熄火加油等而引燃油蒸汽。

  扑救方法:

  停止作业。立即用就近灭火器对着火处喷射,或逐个点射,也可用石棉被或沙对地面着火点进行覆盖。并报119火警。

  在扑救时要注意疏散车辆,切断电源。

  (2)卸油区

  起火原因:

  卸油时未接静电导线或静电导线接触不良产生静电火花引燃油气,卸油时跑油遇活;卸油时起动或修理车辆。

  扑救方法:

  立即关闭卸油阀,将车辆驶(拖)离现场,就地拿起灭火器对着火点进行喷射,也可用石棉被将卸油口封闭。如在油车注油口燃烧,可用石棉被(或湿棉被)将罐口封闭,使其窒息而自灭。如火势猛烈无法控制,不能关闭卸油阀,灌车又不能驶(拖)离现场,可用沙土将流出来的油品围堵起业,控制燃烧范围。并向119报警台报警。

  (3)油灌区:

  起火原因:

  雷击,卸油时未接静电装置或静电导线接触不良产生静电火花,卸油区发生火警及外来火源引燃油罐区油蒸汽所致。

  扑救方法:

  集中所有人员及灭火器,在指挥员统一指挥下,向着火点猛烈喷射。如在通气管端或量油孔子燃烧,可用石棉被或湿棉被覆盖,使期窒息。在扑救过程中要注意如下几点:

  ①扑救时要站在上风(或侧风)位置进行扑救。

  ②冷却邻罐。

  ③如火势猛烈,无法扑救,要想尽办法尽量控制火势,等待消防队来一起扑救。

  (4)配电房

  起火原因:

  违章使用电器,长时间超负荷动作,电压过高,电流大,线路短路等引起导线起火,避雷装置失效或不良,遭雷击而引起火警。

  扑救方法:

  用灭火器进行喷射或点射,扑救时要注意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不可使用泡沫灭火器扑救电气火灾。

  (5)注意事项

  ①指挥员在发生火警时,要冷静、果断。

  ②灭火人员的动作要做到:快、稳、准服从指挥。

  ③现场操作人员必须要迅速利用站内的灭火器材,将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防止火势扩大蔓延,同时其他人员在站长的统一指挥下,做好扑救、报警、疏散车辆、转移重要物品、迎接外援等工作。

  八、动火管理制度

  1、加油站内严禁烟火。

  2、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加油站,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8、加油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油罐罐体、加油机、油(气)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加油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油区、作业区和加油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9、加油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加油站用火作业审批表》。

  10、用火作业应当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加油站内用火。

  11、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a.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b.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c.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d.在输油管道、油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油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e.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f.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g.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九、用电管理制度

  1、加油站油罐区和加油场地所用的照明灯只可选用防护型和防爆型两种。

  2、加油站内一律不准拉临时线,安装照明线应按照电器安装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违章安装。

  3、加油站禁止使用电热炉、电饭煲、电熨斗等电器。

  4、如需要使用电取暖设施器具时,必须上报公司获得同意,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电气设备停电后未断开时,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的有电部分,以防突然送电。

  6、对电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时,不得带电操作,不得使用湿物品或可产生静电物品及金属物品对设备进行维护等工作。对电器设备进行电路部分的维修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十、加油站储油罐区管理制度

  1、必须配置接静电装置。

  2、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

  3、油罐区严禁烟火。

  4、培植2m3消防沙、干粉灭火车两台。

  5、罐区必须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

  6、罐区内不得堆放杂物。

  7、接卸油品时必须按“接卸油规定”执行。

  8、如在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得到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并在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车、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十一、加油站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制度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交通法规,进一点加强本站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安全,减少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根据北京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

  2、加油站所属人员都要自觉遵章守纪,接受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遵守本站的交通安全制度,维护交通秩序,争做首都文明机动车驾驶员和文明市民。

  3、油站内成立交通安全监督小组,对进出油站的车辆及人员进行安全登记,同时负责油站内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并进行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4、加强加油站内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管理,做到自行车安全闸有效,行人走便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和标志,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要求进出站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熄火加油,司机及车内人员严禁吸烟及接打手机等,任何车辆不得在站区内进行维修(车辆发生故障或溢油要推离现场),油罐车进站必须戴防火帽,卸油时要将加油机关闭方可卸油。

  十二、装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1、油罐车进入作业现场后,应熄灭发动机,油罐车停靠位置应满足装卸要求。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品品种、牌号、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

  2、罐装前,油罐车接好静电接地线,鹤管要插入距离罐底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超装,高温季节要留有一定的空容量,以防在运送过程中溢油。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3、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拉好静电接地线,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并应行稳油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4.5m/s以内,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卸油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卸油完毕,排空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并办妥交接手续。

  4、雷雨期间宜暂停进行油品的装卸作业。在装卸过程中,严禁擦洗罐车物品、按喇叭、修车等,对器具要轻拿轻放,夜间照明须使用防爆灯具。

  5、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装运不同油品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清洗油罐时必须按清罐安全要求,以防发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6、卸油后,填写有关的入库单据,要做到送油单、入库单、所接油品及油样保持一致,并留存油样(一般情况下保留一周)。卸油后,经10-15分钟稳油方可进行该油品的加油工作。

  十三、设备管理制度

  1、防爆管理

  (1)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反腐处理;

  c.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2、防雷防静电管理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加油站工艺设备;

  c.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4)装卸易燃油品必须采取下列防静电措施:

  a.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b.收油作业中,严禁人工检尺、测温和采样,或者将其他物体插入油罐内;

  c.罐内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d.汽车油罐车装卸油应当符合移动设备防静电接地的规定。

  严禁使用无内部缓冲档板的油罐运送油料。

  (5)向油桶、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油品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必须使用导静电的装油容器;

  b.桶体、加油枪(嘴)计量设备必须静电接地;

  c. 200升油桶的灌装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6)人工检测罐内油面高度、油品温度和油品采样的防静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测量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b.测温盒和采样器的绳索必须导静电,绳索末端与罐体应当可靠接地;

  c.钢卷检尺、测温盒绳、采样器绳进入油罐必须紧贴护板,轻落轻提。

  严禁使用化纤布擦拭检尺、测温盒和采样器。

  (7)清洗设备、器具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严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设备、器具和地坪;

  b.严禁用压缩空气清扫储存易燃油品油罐;

  c.严禁使用化纤、塑料、丝绸等容易产生静电的制品擦拭物体及设备;

  d.严禁在一个油罐内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设备两种清洗方法作业;

  e.清洗易燃油品储罐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8)爆炸危险场所人员着装和导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应当穿着防静电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不得穿着两件以上易产生静电的内衣和尼龙、腈纶袜子;

  b.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预先触摸人体消静电装置;

  c.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衣、脱衣、拍打服装以及梳头、打闹。

  爆炸危险场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绝缘油漆,或者铺设非导静电的橡胶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9)加油站防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储油罐应当设置房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根据需要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或者避雷带;

  c.进入变(配)电室的高压电路应当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想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d.信息系统配电线路的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当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e.信息系统应当采用铠装电缆或者钢管配线,电缆金属外皮的两端或者保护钢管的两端均应当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应当对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防静电防雷装置符合下列要求:

  a.接闪器完好,无熔化,无折断,避雷器瓷套无裂缝、碰伤;

  b.明装导体完好,无锈蚀、机械损伤和折断,锈蚀截面不得减少30%;

  c.引下线距地2米至0.3米无破坏;

  d.接地测试断接点接触良好;

  e.防雷装置保护范围无缩小;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值,埋设周围情况良好。

  十四、加油站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每班作业要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和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本站现场的安全。

  2、建立安全消防组织,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组织学习安全知识,进行防火、灭火的训练,持证上岗。

  3、加强对明火的管理,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在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焊接等。

  4、做好防静电工作,站内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

  5、 站内各种设施应按规定加装地线和防静电装置,严禁用塑料容器加装和存放汽油。

  6、全员要每日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生事故应迅速汇报。

  7、 站内严禁吸烟、打手机,加油时机动车应熄火。

  8、 站内及油站周围100米内无易燃、易爆物品。

  9、向油罐内入油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罐车接地线再放油。

  10、灭火器材由专人管理、维修、失效立即更换,保持灵敏有效,不准作它用。

  十五、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1、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经营单位。

  2、购入油品时,向有经营资质的批发单位支付支票,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及提货单。

  3、凭提货单去油库提取油品,使用专用特种运输车辆将油品提回本站。

  4、接、卸油品及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库存等见第三章第二条、第三条及有关的财务制度。

  十六、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本单位经营范围为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为重大危险源经营单位。

  2、本单位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均是按照重大危险源单位所制定的。

  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见本章第六条。

  4、重大危险源档案管理制度:见本章第十二条第6项,第三章第二条、第五条。

  5、应急预案及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见本章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2

  1.0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发布、使用、评审、修订、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所有部门(车间)及岗位。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批准发布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2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及执行情况、适用情况检查、评估,编制评审(估)报告。

  3.3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3.4各部门、车间、班组及时宣贯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遵守、使用。

  3.5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将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传达给相关方。

  3.6各部门负责修订意见的提出,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修订后由总经理批准发布,并发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4.0程序

  4.1编制程序

  4.1.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协同各办公室门、车间进行编写,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执行,由办公室保管。

  4.1.2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助各部门、车间编写,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执行,由办公室保管。

  4.2内容

  4.2.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至少包括目的、职责、工作内容或程序、记录等。

  4.2.2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

  4.2.2.1正常开、停设备操作程序;

  4.2.2.2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4.2.2.3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4.2.2.4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2.2.5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4.2.2.6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4.2.2.7风险分析、评估、控制内容。

  4.2.3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2.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4.2.4.1各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交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发布实施。

  4.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使用。

  4.3.1批准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办公室发放到相关的部门、岗位,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应遵守、使用。

  4.4评审。

  4.4.1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至少1年一次,或需要时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由办公室、安全管理办公室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4.4.2由安全主任记录评审结论。

  4.4.3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4.5修订

  4.5.1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4.5.1.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4.5.1.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4.5.1.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5.1.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4.5.1.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4.5.1.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4.5.1.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4.5.1.8根据评估、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

  4.5.1.9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4.5.1.10绩效评定结果;

  4.5.1.11其他相关事项。

  4.5.2文件修订形式。

  4.5.2.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并填写修改记录;

  4.5.2.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

  4.5.2.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4.5.2.4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废止。

  4.6宣传培训。

  4.6.1安全管理办公室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0关联表单

  5.1《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5.2《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安全培训记录表》

  5.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考核试卷》

  5.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适用和执行检查评估记录表》

  5.5《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检查评估报告》

  5.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适用和执行检查评估记录表》

  5.7《文件发放记录》

  5.8《文件修订计划》

  5.9《文件修订记录》

  6.0附则

  6.1本制度解释权归办公室。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3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灾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x区与管理工作责x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x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x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三、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XX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xx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xx年进行

  第一次检验;出厂满xx年进行

  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xx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

  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一、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二、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三、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四、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一、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二、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4

  一、卫生保洁制度

  1、生活区场地必需做硬地坪,有排水沟,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2、设置盥洗池,二层以上宿舍要有给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设置。

  3、设置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盖加锁,有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及茶水供应。

  4、宿舍光明通风,东西物品堆放整齐,室内清洁,有卫生负责人和轮番值日清扫制度,保持室内干净。

  5、支配专职卫生保洁人员,负责公用场地清扫,保持生活环境的干净卫生。

  6、配制消毒除四害设施,杜绝蚊蝇孽生。

  7、办公室要保持清洁,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8、食堂要做到防尘,防蝇,防鼠,远离污染源,食堂内外必需每天做到清洗打扫,并保持内外环境的干净。

  二、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1、现场动用明火,必需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2、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牢靠。

  3、焊割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章动火,必需持证上岗(焊工操作证动火证)明确监火人,备带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油漆间,木工棚及危急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域严禁吸烟。

  5、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四周不准任意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三、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爱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建立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1、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及交接班制度,护场保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任凭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需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3、进入工地的材料,警卫值班人员必需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4、外运材料必需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需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库、专人发放保管,作好成品爱护工作,并制定详细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难事故发生。

  7、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难事故,要马上报告并爱护好现场,协作公安机关侦破。

  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任凭离开岗位,如被发觉进行批判教育,并赐予罚款。

  四、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顺当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1、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状况,发觉问题准时处理。对全部的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修理一次,并将检查和修理状况做好记录。

  2、施工现场每星期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和解决的状况写成材料入档备案。

  3、公司质安部每月对现场的临时用电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时,定人、定时、定长、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状况进行复检。

  4、检查内容按建设部88年颁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88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筑安全)中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五、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工程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

  应当必需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养的基础上,各班组自觉地根据各自的管理标准做好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

  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详细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

  评分符合标准,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缘由,重实据,奖罚要分明。

  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施工班组必需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

  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准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混凝土、沙浆、碎砖等杂物。

  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裂使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车、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准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留意保管。

  4、在脚手架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需在操作完毕后准时清除底笆

  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落手清工作最基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六、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生产班组每天上班前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准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交底要有针对性的内容;

  2、施工员、安全员每天对作业面上须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时发觉的问题要准时实行整改措施,落实执行人员和整改期限;

  3、项目工程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安全员准时做好台帐;

  4、检查要有重点,要讲究实效,并建立项目整改书面通知单,及整改反馈档案制度;

  5、项目要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的管理及有关记录,对较大隐患在短期内不能准时整改的,应实行紧急措施并向上级请示;

  6、对操作班组或个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行为要准时制止,并以相应的奖罚措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5

  第一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落实员工安全培训计划。所有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准安排工作;新职、转换岗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条加强对劳务工的安全生产教育。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工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加强劳务工的安全生产教育,记名建档,符合作业岗位任职标准方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施工中按照工作内容进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教育。

  第三条在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时,首先对直接接触和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具体的方法、性能、规程等的技术培训,然后再上岗。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岗位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范围的工种有:电工、登高作业人员、电气焊工、起重及机械操作人员、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爆破作业人员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操作证要定期参加年检,按时复审,不得超期使用,项目经理部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保管于安全质量部办公室,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涉及既有线施工的经理、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上述工作。

  第四条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项目经理部安质、设备等有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查出无证人员,除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外,并给予罚款处理,造成损失的'要分别追究管理人员和直接操作者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审查合格后,保留复印件,复印件应带有本人照片、证书有效期、复审记录(或者复审合格证明)、发证单位公章等。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健康发展。项目经理部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有关政策、标准规定,对参与施工生产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发放个体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防寒用品。项目经理部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备“三证一标志”。

  第二条工班长指导、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教育。

  第三条作业人员对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和改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严格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对职业性危害因素的治理,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于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查体,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开展短期健康休养,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五条要按照要求重视和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根据女职工不同时期的生理特点,妥善安排适宜工作。

  第四章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所有施工人员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性能,用电人员各自保护好设备的负荷线、接地线和开关,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解决,严禁非专业电气操作人员乱动电器设备。

  第二条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维修、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专业电工完成,非电工严禁进行电工作业。

  第四条电缆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和线间距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架在专用电杆上。

  第五条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变压器设置围栏,设门加锁,专人管理,并悬挂“高压危险,切勿靠近”的安全警示牌。

  第六条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七条各类电器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八条防火、防雨配电箱,箱内不得存入杂物,并且要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第九条移动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使用橡胶电缆,穿过场内行车道时,穿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第十条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必须安设绝缘支撑物,不准悬挂于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使用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在潮湿的基坑、洞室掘进用的照明灯则采用12v电压。

  第十三条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第五章自升式架设设施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

  第一条项目经理部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承担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工作;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起重机械和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定期检验检测情况,对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施,严禁使用。

  第二条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备安装后,须请地方设备检测机构对其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检验合格证方准使用。

  第三条淘汰、陈旧、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起重机械不准进场使用。

  第四条作业前由各施工班组负责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进行检查,对未有验收标志或对其安全性能有怀疑的设备应拒绝使用。

  第五条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除必须制定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监理部门审批后方能够实施。

  第六条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书上岗,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六章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营业线相关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照铁道部、所在路局及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既有线施工相关的管理规定,及时更新、补充内部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与营业线相关的施工,必须遵循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并做好重点控制措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6

  一、总经理安全责任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实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3.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

  5.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公司安全措施经费,配齐安全管理干部,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支持安全部门工作,行使安全否决权。

  6.主持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公司总体规划中。

  二、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

  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划;审查批准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公司安全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

  3.组织对公司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与考核。行使公司安全否决权。

  三、分管其它工作副总经理安全责任

  1.直接组织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分管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责任,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2.负责制订、审核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和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3.在组织科研、设计、施工、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技术规范规定,认真组织安全卫生的科研和安全技术的应用。

  4.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

  5.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专职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有监察管理责任。

  2.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根据上级指示、要求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定期、不定期研究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趋势及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提议。

  3.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驾驶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年检年审、办证工作。

  4.经常了解现场安全情景,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不安全不卫生因素,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经费合理使用情景。督促有关部门制订和贯彻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参与审查施工设计及施工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工程开工验收,发现不贴合安全、卫生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技术方面的技术革新,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安全隐患。

  7.协助领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提来源理意见,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8.指导所属单位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搞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劳逸结合、女工保护和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并提来源理意见。

  10.在业务上理解上级安全部门和地方劳动部门的指导,按时报告安全工作情景。

  六、财务部门安全责任

  1.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单独立帐,由安全部门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

  2.负责发放有毒有害等作业保健费和夏季清凉饮料费等工作。

  3.监督检查劳保用品购置费用标准。

  七、人力资源部门安全责任

  1.按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必须理解专业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组织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

  3.对患有职业病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换工作、安排治疗。

  4.负责公司管理干部的安全考核,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考核资料。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行政部门安全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负责生活及办公用电、用水、食堂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

  3.负责及时安排修理危房、漏房。

  4.负责车辆运输的合理调度,监督、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遵章守纪的情景。车况不好的不准出车。

  5.与安全部门配合,负责驾驶人员的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对车辆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

  九、经营合同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经常教育经营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注意安全。

  3.承接项目时,经营人员负责协助调查各种现场施工条件,共同做好安全生产。

  十、分公司经理安全责任

  1.负责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生产方针。

  2.熟悉各种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强迫工人冒险作业,对各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行为必须立即制止。

  3.经常对生产工人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不得指派未经技术培训的员工进入技术岗位或未取得操作证的特殊工种上岗操作。

  4.负责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要经常性的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5.坚持执行“五同时”,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布置安全工作,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并组织实施。

  6.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进取采取改善措施。

  十一、项目经理安全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景,制定本项工程各项安全生产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专业承包、聘用专业人员时,要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专业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劳务队伍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队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十二、项目付经理安全责任

  1.项目付经理协助项目经理搞好项目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模范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3.认真执行“三项制度”的规定,并切实组织落实,监督实施。

  4.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各工种的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验收工作。

  5.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十三、项目技术负责安全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景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贴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参加配合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十四、安全员安全责任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熟悉施工图、规程、规范,指导施工作业人员按章作业。

  3.参加安全技术方案的讨论,并协助领导付诸实施,在实施中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每一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安全日记。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现象及时制止纠正,直至停工整改。理解安全部门及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并上报有关领导。

  6.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事故调查。

  十五、项目施工员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景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贴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理解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发生员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十六、项目班组长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开好班前会,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4.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十七、炊事员安全责任

  1.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食品卫生制度,搞好个人清洁卫生工作。

  2.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购入和出售,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饭、菜必须加盖(罩),出售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严禁直接用手抓。

  3.烧菜、煮蒸饭时揭盖要细心,抬菜饭及汤时需走稳,以防烫伤。使用绞肉机、拌面机时,严禁机器转动时将手伸入食物。

  4.经常打扫食堂清洁卫生。下班时,必须检查煤气灶龙头是否关好,并收藏好食物,关掉好门窗。

  十八、电工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公司“施工用电管理规定”。

  2.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并及时报批。严格执行经审批的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负责现场用电巡视检查,发现违规用电现象立即制止。

  4.负责各级配电箱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5.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十九、电焊工安全责任

  1.持证上岗。

  2.负责电焊作业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3.配合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对电焊机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负责电焊机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十、机修工安全责任

  1.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保证检修质量,下班后清理好现场,坚持工作现场清洁整齐。

  二十一、材料员安全责任

  1.在采购中,必须对自身的安全负责。

  2.材料进场时,必须按指定位置根据规格、品种分类有条不紊地堆放,同时要提醒装运的驾驶人员在工场内做到安全行车。

  3.所有材料不得淹埋电缆、电线及其它用电设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7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生产安全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1、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

  2、研究、分析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3、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4、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组织处理企业的工伤事故。

  6、将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落到实处。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8、确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场所的监控与整改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及全体职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一)编制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实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名职工都必须制定本岗位安全责任履行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管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

  1、生产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①编制和落实生产计划,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

  ②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消除事故隐患并负责督导检查。

  ③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事故时,要果断采取处理措施,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发现职工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规程,应立即制止。

  ④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①负责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监督职工的操作是否规范。

  ②负责单位特种设备的检查,审验及备案。

  ③新型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负责投产前的鉴定和验收工作。

  ⑤生产调度会议应有安全生产方面内容,并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⑥参加单位安全检查并提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报主管部门。

  ⑦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2、办公室安全职责

  ①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有关资料的保管、留存和传达工作。

  ②组织并检查单位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③负责制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年终考核。

  (4)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计划。

  (5)组织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制止,同时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⑤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对特种作业证的'复印件进行归档。

  ⑥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资料的归档。

  ⑦负责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工作。

  ⑧负责拟定发放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监督职工使用情况。

  ①负责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监督职工的操作是否规范。

  ②负责单位特种设备的检查,审验及备案。

  ③新型设备(包括自制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负责投产前的鉴定和验收工作。

  5、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比例提取每年安全生产经营和劳动保险费用,监督专项经费的使用。

  ②负责按规定拨付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费用。

  (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责任制

  ①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定期主持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⑤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⑥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副组长安全职责。

  ①协助总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认真组织好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安全工作,负责研究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③负责安排编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④负责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⑤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经费的使用。

  ⑥组织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3、其它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①根据本单位职责分工对主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领导责任。

  ②做好分管部门安全教育工作。

  ③负责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消除。

  ④负责落实安全技术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⑤负责检查分管部门的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严格控制危险部位动火操作,组织完成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计划的落实。

  4、车间主任岗位责任制

  ①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②定期研究分析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事故隐患排查,解决办法。

  ③组织并参加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④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⑤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违章操作行为。

  ⑥负责本部门生产流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整改措施,监督班组长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⑦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漫延。

  ⑧负责监督检查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6、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①负责领导本班组职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班组职工的生产安全。

  ②负责落实本班组职工安全教育内容,对新上岗的职工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严格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③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制止,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

  ④负责本班组设备、设施的安全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⑤发现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7、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①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②正确操作,精心维护和使用设备。

  ③及时、正确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④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灭火器材。

  ⑤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有权向上级报告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件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①为确保安全生产,增强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

  ②凡新入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③转岗职工、重新上岗职工的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责任人完成。

  ④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应持证上岗的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方可上岗。

  ⑤所有授课人员应作好教育记录,保证教育内容和时间符合法律规定。

  ⑦安全生产教育后,由办公室将授课资料归档。

  ⑥凡发生工伤事故后,主管部门要根据事故原因对职工进行教育。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①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及重要危险部位,开展检查、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②各车间每周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机器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项隐患。

  ③班组每日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职工是否遵守操作规程,是否按规定佩带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纠正违章现象。

  ④单位安全员定时巡检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⑤所有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立即排除。

  3、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在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有事故隐患而隐患所在车间未上报整改的,追究其车间安全责任人的责任。

  对排查出或未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追究主管生产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对设备、设施中存有事故隐患的,追究其车间安全责任人及岗位操作员的责任。

  4、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上报上级安全部门,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部门或个人要保护好现场,不得将事故现场随意变动或恢复。

  ③发生事故部门或事故当事人要积极协助调查分析,不得隐瞒事故真相。

  ④对发生事故的各类工伤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接受教育,提出处理意见,建立防范措施。

  ⑤对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处以调离工作岗位、开除、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为确保企业生产的安全进行,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对在职职工按不同工种的劳动防护要求发放。

  ①职工每人发放工作服1套、工作冒一顶、胶鞋1双,使用期限2年;手套按需要领取。

  ②劳动防护用品由财务科组织采购、发放。

  ③劳动防护用品未到发放期丢失的,按购买价格的50%收取费用后补发;未到发放期损坏的,按购买价格的30%收取费用后补发。

  ④职工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必须穿戴整齐方可上岗,如发现一次穿戴不整齐的,扣款10元。

  6、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①设备的选购满足安全技术要求,不采购落后的、国家禁止使用的设备。

  ②设备应具有可靠的安全防火、防漏电装置。

  ③对电器设备的电源、插座、开关应经常检查,以免发生短路、漏电现象,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④设备运转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凡属操作人员不能排除的故障,不得私自维修。

  ⑤不得拆除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维修时要正确使用工具,严禁乱敲、乱拆。

  ⑥生产过程中,发现生产设备、设施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保修。故障排除后,才可再开工。

  7、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①行吊岗位操作员应培训后上岗。

  ②锅炉工应参加培训后持证上岗。

  ③厂内车辆无驾驶证人员不得开动,车辆出行应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得随意开车出厂。

  8、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①发生火灾事故后,应及时拨打119电话求援。

  ②在事故发生初期,应及时切断电源,并转移易燃、易爆物品。

  ③在事故发生中,首先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抢救财产,将损失降到最低。

  ④在事故中,各车间员工应服从车间领导指挥、安排。

  9、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

  ①对厂区内的电源、电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每月排查一次,及时更换老化的电源、电线。

  ②车间内的电器设施插头、插座要每天检查,按规定操作。

  ③电器损坏,不得私自拆卸修理,应由专业人员维修,无故障后方可开工使用。

  ④每天下班后,车间内要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⑤办公室要关闭空调、风扇、电灯、电脑等用电设施电源。

  ⑥锅炉工在开炉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交于无证人员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10、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①各岗位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规范化操作。

  ②开动设备接通电源前,应清理工作现场,检查设备各操作部位是否灵活、位置是否正确,安全装置是否齐全。

  ③检查设备不得有其他异物,螺丝是否牢固,以免松动造成事故。

  ④开动设备时,必须检查是否有异物、水、油等进入电机或电器装置内。

  ⑤设备外露面或滑动面上,不得堆放工具、产品,以免碰伤设备,影响设备状况。

  ⑥严禁超性能、超负荷使用设备。

  ⑦设备运行中,操作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发现设备异常,应停止操作,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⑧操作员离开设备或对设备清洗、维修时应切断电源。

  ⑨维修、调整设备时,要正确使用拆卸工具乱敲、乱拆。

  11、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①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积极协助调查取证,不得隐瞒事实。

  ②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努力保持事故现场,不得故意破坏,以免给调查取证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③事故调查处理中,任何人都应积极协助调查、提供线索,以便最短时间内排查出事故原因,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25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席。

  ②各生产车间每月28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席。

  1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①财务部门每月会计核算中按月计提500元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项目的支出。

  ②安全生产费用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再此列支安全生产项目以外的费用。

  本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厂职工及所有岗位,自下发之日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8

  一、总则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和消除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推广应用安全系统工程,以系统工程的原理、标准及技术方法,对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及预测系统中的.危险性,采取综合安全措施,来消除或控制危险的发生,防止潜在危险转成实际危险,从而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安全的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危险告知

  1、危险源调查

  首先对生产目的、工艺过程,操作条件和周围环境,作较为充分的调查了解,然后再按照过去的经验和同类施工中所发生过的事故,分析对象中是否也会出现类似状况,查找能够造成人员受伤,物质损失的危险性。

  2、识别危险因素

  潜在的危险性往往是很难辨识的,危险性是固有的潜在性质,应采取根据现场实际工程特点系统地去辨别它,才不会造成遗漏。

  3、建立重大危险源告知,一般风险源以《施工作业危险源告知书》下发给施工队伍。重大危险源实行现场公示,公示资料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职责部门和职责人,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

  4、安全培训

  组织上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根据各工种作业特点讲解其工作时周围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针对各种危险因素采取的安全对策,防止或者避免危险的发生,将涉及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重大危险源预警控制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预警监控工作。

  2、成立预警控制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组长:

  副组长:

  各施工队负责人、各施工队伍安全员

  3、由安全预警领导小组组员及各施工队长、各队工班长进行日常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回报。

  4、日常监控的结果是整个系统共享的,信息交流务必是上传下达,信息公开化。

  5、发现问题立即限期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6、当现场发生事故时有关人员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当出现的事故出现难以控制时,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忙。

  7、根据危险源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8、务必坚持日常预警监控与定期重点预警监控相结合,互为补充和促进。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9

  一、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仔细贯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和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指导。

  2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讲安全。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采石场各项工作开展常常性的检查,发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准时或期改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准时消退。

  4、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采石场

  安全生产。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准时照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报告安全生产状况,仔细听取群众的'看法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7、加强生活区设施环境爱护,搞好生产区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技术员(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编制企业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督促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3、常常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学问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学问的考核。

  4、参与本企业组织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提交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的措施,准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帮助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和调查处理工作,准时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三、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督促本企业职工仔细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参与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制订,并督促实施。

  3、深化现场,了解采场、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道生产工序的安全生产状况。准时订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坚持原则,按章惩罚。

  4、常常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立既或限期整改。发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状况,有权先停止作业,再报告领导处理。

  5、抓好班组安全网络建设,常常开展安全活动,表场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阅历。

  6、发生工伤事故要马上上报。要帮助爱护好现场,组织抢救伤员。乐观协作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坚决执行上级对事故的处理打算,负责防范措施的落实。

  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班(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直接责任。仔细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指示,模范地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开好每天班前班后会。依据任务和职工思想状态、布置安全工作。要随时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发觉问题准时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实行措施并准时上报。

  3、班前必需对使用的生产机具、防护用品、设备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仔细执行交接班制度。

  4、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班(组)内的安全自查。在任何状况下不违章指挥,发觉职工违章蛮干要马上制止。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0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例会制度。

  一、公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召集公司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应当做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实施。

  三、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会议分日常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例会由分管安全领导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由公司第一负责人召集,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要明确具体单位负责落实,落实情况要在下一次会议上报告。

  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人员:

  1、安全机构各成员及安全员;

  2、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

  3、必要时可以扩大有关从业人员。

  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2、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 4、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六、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的重要事项。

  七、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的相关材料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八、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

  1、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应建立专门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会议记录;

  2、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必须向公司主要领导请假,摘自不参加会议的人员,每次处以50元以上罚款,连续三次未参加的,公司予以解聘。

  3、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相关部门岗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4、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溜岗,严肃会议纪律。

  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公司安全领导机构负责督办、检查。

  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实施情况,由公司安全科汇总上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1

  1、凡在施工现场从事塔式起重机拆装作业单位,必须取得《塔式起重机拆装许可证》,没有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塔式起重的拆装业务;

  2、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要严格执行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并严格执行工程技术人员制定的拆装工艺和方案;

  3、起重机拆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现场指挥和司机、钳工、电工、起重工、信号工等作业人员的职责,拆装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4、塔式起重机在日常使用、保养、维修过程中的检测,由其使用单位自行负责,塔式起重机拆装过程中的'检测,由其安装单位负责,并须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

  5、塔式起重机大修后或事故修复后的技术检测和验收检测由塔式起重机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能对塔式起重机进行检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2

  一、制定目的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规范车间内各项作业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意识,减少和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

  二、范围

  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生产车间,包括生产车间内的所有员工、访客和临时工人。

  三、制度制定程序

  1、明确领导责任: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由企业领导统一领导,并制定明确的管理机构及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控制。

  2、制定制度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培训和考核,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和行为,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3、广泛征求意见:制定规章制度需要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规章制度在员工中得到支持和认可。

  4、内外协商:制定规章制度时需要与企业内部的其他部门进行协商,加强安全、生产、环保、质量等各项工作协调与配合,确保规章制度的衔接和协调。

  5、审批:制定规章制度后,需要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确保规章制度在企业内得到正式实施。

  四、相关法律法规

  1、《企业安全生产法》

  2、《劳动合同法》

  3、《劳动法》

  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5、《行政管理法》

  6、《安全生产法》

  7、《安全生产条例》

  8、《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五、制度具体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人身权益。

  内容:规定企业安全管理各个环节的职责和任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其执行要求。

  责任主体:企业领导、安全员、车间主管、员工。执行程序:对车间内部的安全管理实行全员参与、全面检查、全方位控制、全过程监管。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实行严格问责,查明责任,依法依规处理。

  2、生产作业规程

  目的:规范车间内的各项生产作业规程,确保生产作业的安全和有效。

  内容:规定车间内各项生产作业的规程、要求、程序等,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操作标准,细化生产作业规程的实施要求。

  责任主体:生产作业负责人、生产作业人员。

  执行程序:生产作业负责人制定生产作业规程后,根据规程要求,组织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规程的有效执行。

  责任追究:对所有生产作业人员的违规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实施问责制度,对违规行为实行追责问责。

  3、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目的: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知识。

  内容:规定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程序、内容、对象和要求,加强员工安全培训的管理和监督。

  责任主体:企业领导、安全员、培训负责人、员工。

  执行程序: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培训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供丰富的安全培训资源,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责任追究:对未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的员工,采取不予进入车间、拒绝工作等措施,对违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的员工严格问责。

  4、危险源管理制度

  目的:对车间内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避免潜在危险对员工产生损害。

  内容:制定危险源识别、评估和控制等具体措施,依据企业及车间特点对各种危险源进行科学评估并制定有效防范措施。

  责任主体:安全员、危险源负责人、员工。

  执行程序:制定危险源管理计划,对危险源进行定位、标示、评价和整改,并实时监控车间生产过程中的变化。

  责任追究:对责任人未按照危险源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严格问责,依法依规处理。

  制定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企业管理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企业及员工的安全生产。同时,需要重视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3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景,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资料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职责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资料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景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职责管理与经济职责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4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 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资料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资料。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景及事故情景,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资料。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光。例会时光、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5

  一、一般安全

  1.操作前先想一想,如有疑难先发问请教。

  2.工作场所内勿追逐嬉戏。

  3.场地、进出口、通道保持整洁畅通,勿堆积物品、废物。

  4.非经允许,不可私自开动机器设备。

  5.勿靠近悬吊物品下方或工作。

  6.了解消防器材位置及其用法,并作定期检查或调整。

  7.发生意外应立即报告,勿擅自处理。

  8.肥料、油布、垃圾应分别放于规定处所。

  二、人员安全

  1.遵守安全规则及信号。

  2.工作时应佩戴安全护具,如安全帽、护目镜、劳保鞋等。

  3.工作时穿着合身工作服,扣好衣服带、纽扣等并保持整洁。

  4.在操作机器过程中,勿于他人交谈。

  5.操作转动机具时,勿戴手套。

  6.如有伤害时,均应迅速处理与治疗。

  三、机具设备安全

  1.开动机器时,应先了解该机器性能及如何停止。

  2.所有护罩使用前后均应放置定位。

  3.保持机器清洁与良好状况,如有故障,立即关掉电源,并向上级报告。

  4.机器运转中,切勿清理、调整或修理。

  5.未获得上级许可,切勿启动或操作任何机器。

  6.机器设备用毕后,须将各操作杆放回原来位置。

  7.关闭电力电钮后须待机器确实停止后,始可离去。

  8.转动中的机器或工具切勿以手或身体试图停止。

  四、易燃物品安全

  1.易燃气体及液体应放置于安全处所。

  2.存放易燃物品的地面周围勿有油渍。

  3.切勿在易燃物品周围点火、吸烟等。

  4.使用气体、液体燃料时,应先检查其输送系统及各部门是否有泄漏现象。

  5.易燃物品使用完毕,应立即关闭分支及总开关,并检查有无泄漏情况。

  五、电气设备工作

  1.电线及电器上不可搁置物品。

  2.通电前必须通知所有参与工作人员。

  3.设备安装时,必须注意装设接地线。

  4.设备插电前,必先查明保护装置之正确与否。